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hi 客官,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问 离职前确认可发年终奖,离职流程走完后公司拒绝发放
问 关于未足额缴纳社保问题
你好!大致的流程是:
1、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要能留下证据(比如,在微信里给hr发信息)。
2、超过一个月企业不补缴的,向企业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能留下证据(比如,邮寄时在快递单中备注所寄物品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企业收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就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
这个号码可以联系到我:19842651889。
问 深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欠我工资19个月
你好!你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不应该在这里提交,这里不是官方投诉页面,而且信息是公开的,所以给你提交的信息做了处理。
一、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55-82918291,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1楼信访大厅。
二、网上举报投诉指引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举报投诉平台于2016年12月开通,该平台功能齐全、平稳流畅、使用便利,可以实时监控各地网上举报投诉案件审核处理情况。你可以注册进行实名举报投诉,也可以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实名注册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一)点击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选择劳动就业→欠薪举报投诉,注册和填写举报投诉信息。第一步,举报投诉人用真实身份注册个人账号;第二步,登录账号→点击投诉登记或举报登记→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按要求填写举报投诉信息内容→保存提交。举报投诉提交成功后,省监察信息系统开始计算举报投诉受理时间。匿名举报不需注册。
(二)举报投诉信息提交后,直接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对应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名下,县区监察机构会安排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举报投诉信息予以审核通过,即可视为案件已经受理。
问 病假工资发放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3条的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的80%。
简单说,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约定的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约定的标准执行;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则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问 没签劳动合同做了20天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问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问题
你好!一方面,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另一方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15条第2款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问 公司搬迁,公司以支援为借口,并未书面通知搬迁,不支付补偿金
适用。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问 孕期收到公司给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你好!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的补偿标准是“N”,而且是不受女职工处在“三期”的影响的。当然,既然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如果不同意,那就要等公司正式对你作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后具体判断应不应该补偿或者赔偿,以及标准是“N”“N+1”还是“2N”。至于3期补偿或者赔偿,是不存在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假如你现在离职,马上又入职了一家新的公司(实际好不好找工作是另一回事),那么,到时你享受产检假以及产假、奖励假等,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新的公司安排的,而且也是由新的公司向你支付产假工资。所以,不存在你现在离职要由公司赔偿3期待遇的问题。
问 公司未取得本人同意,单方强制降职降薪 该怎么冲裁公司
“公司可根据绩效情况调整薪资”和“根据绩效考核调动岗位责任工资”确实是两回事。如果是后者,那公司单方调整你的“基本工资”应该是缺乏依据的。想做公证,可以找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价格比较合理。网上就能找到联系方式。
问 拖欠工资
问 关于欠薪仲裁委托
你好!以下解答建立在你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
一、仲裁收费:不收费。
二、仲裁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附:《深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划分》《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证据材料》)→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补充提交证据(如有必要)/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如有必要)→开庭→领取仲裁调解书(调解结案)/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案)。
三、律师收费: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一览表
问 罚款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那么很大可能会认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是合法的:
1、处罚的名称不能叫“罚款”;
2、劳动者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
3、前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所依据的规章制度,系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内容不违法,并且已经进行了公示告知的;
4、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30%,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同时,实施处分后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反之,其中任一个条件不符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
问 没有签约劳动合同
你好!第一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是提前3日通知,不要求书面形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无须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第二点,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公司试用期强制辞退我
你好!第一,收集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第二,收集你们双方约定你工资标准的证据;第三,最关键的是,收集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如果想维权,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企业单方面的降薪
你好!企业单方面降薪是否违法,是很复杂的问题。简单说,要看3点:第一,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标准是如何约定的;第二,看降低或者减少的是哪部分收入,工资、提成、绩效、奖金、补贴,对应的规则是很不一样的;第三,是否属于工资水平整体降低的情况,以及是否经过了民主协商和公示告知的程序。这3点,是判断企业单方面降薪是否违法的关键问题。
问 公司不退临时工押金
问 咨询劳动仲裁
你好!如果你们是成立劳动关系,自你入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期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但其中部分请求已超过了仲裁时效。关于第2个问题,如果公司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名扣减了你的工资,但却并未实际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按克扣工资认定,你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克扣的工资。
问 病假工资
你好!你所引用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于2017年10月12日就被废止了。现行有效的规定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3条。
问 上市公司的孙公司资产转移,如果破产清算,无可持行资产,将得不到补偿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孙公司签订的,那一般就会认定和这家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主张权利的对象当然也就是这家作为用人单位的孙公司。至于你问的问题,要从两方面来说:第一,如果其他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可以要求存在混同用工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如果孙公司的资产被转移、占用、挪用的,在无法履行或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相应的程序确认这是孙公司的资产。
问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