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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8:15浏览次数:432次
本人于2018年6月份入职于V公司 的子公司A,2022年1月公司内部架构调整本人所在的部门划分到子公司B,然后重新签了合同。于2023年3月份,公司以2022年 年终绩效不合格为由,未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 发邮件通知 降职降薪,降薪幅度13%。今天发工资,发现金额确实降了,现有如下几个想请教下: 1、这种单方降薪的情况是否合法(今天看合同里面有一条写到 公司可根据绩效情况调整薪资) 2、算工作年限的话,在子公司A的几年是否能累计上,现查询hr系统里面入职时间写的是:2018.06 3、 公司注册地在武汉,工作地在深圳,能否在深圳进行仲裁
你好!第一,关于单方降薪是否合法的问题,首先,要看降低或者减少的是哪部分的收入,工资、绩效、提成、补贴、奖金,对应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其次,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可根据绩效情况调整薪资”,那在一定程度上,公司是享有单方调整薪资的权利的。这一点对你不利。第二,从你提供的这几家公司是关联企业的信息而言,如果你主张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年限应合并计算,应该是对你有利的。最好是对HR系统里的有关信息进行录屏,如有必要,还可以进行公证。第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在深圳,是可以在深圳申请仲裁的。
谢谢,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1、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岗位责任工资,这两部分的工资都降了,而劳动合同里面只提及根据绩效考核调动岗位责任工资
2、hr系统里面的个人有关信息,已进行录屏,截图,请教下怎么做公证呢
“公司可根据绩效情况调整薪资”和“根据绩效考核调动岗位责任工资”确实是两回事。如果是后者,那公司单方调整你的“基本工资”应该是缺乏依据的。想做公证,可以找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价格比较合理。网上就能找到联系方式。
好的,谢谢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