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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约劳动合同

2023-04-03 11:52浏览次数:361次

没有签约合同,辞职不让走人,威胁说走了就不给工资,已经做了一个月了,3月3日来的工资说要到下个月4有20号发工资,我感觉在被压工资

  • 杨锦浩律师
    2023-04-03

    你好!第一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是提前3通知,不要求书面形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无须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第二点,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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