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hi 客官,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问 离职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改为现金签领,是否可行?
你好!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已通知该员工前来领取工资,而该员工无故不来领取的,那很难指控你们公司构成无故拖欠工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放工资采用非现金发放形式的除外)。假如你所问“公司应该怎么处理”针对的仅是如何发放工资,而如果公司以往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工资的,现在仍可采用该方式发放工资,如此则无须该员工配合也可完成工资发放。而如果你所问“公司应该怎么处理”针对的是整件事情应如何妥善处理,那么,在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发放工资采用非现金发放的形式的情况下,你们公司仍可坚持采用现金发放的方式,等员工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后,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与此同时,保留好公司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联系并通知该员工前来领取工资的相关证据。
问 员工辞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无须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且内部辞职审批也并非法定必经程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74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只要你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离岗离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在离岗离职之前,你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
当然,如果你已按规定履行通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等义务,而用人单位因此无故拖欠或者克扣你的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问 劳动辞职争议
你好!如果你认为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附:深圳市各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问 公司违法解雇我,并拒绝按照劳动法赔付赔偿金
你好!回复如下:
1.关于在你“实习期三个月没交社保”以及缴纳基数过低的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附:深圳市社保咨询投诉电话)
2.如果你的工作年限超过1年半未满2年,公司应向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的工作年限超过2年未满2年半,则应支付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自愿支付的“补偿”并未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是可以考虑接受的,因为那样能节省仲裁和诉讼的成本。
问 职业中介费不退还
你好!可以先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试试(附:深圳市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如投诉无果,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问 未签合同被辞退
你好!回复如下:
1.如果入职两个月,公司未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大概1个月工资)。
2.根据你所述情况判断,公司是应当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如果并非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要求公司向你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问 提成
你好!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如果业务提成的支付周期在一个月之内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如果业务提成约定在货款收回后才支付的,则用人单位可在条件成就(货款收回)后支付。同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25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如果约定业务提成在货款收回后才支付的,对货款收回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负担。也就是说,需要由劳动者提供证据来证明货款已经收回。
问 公司解散,孕妇能拿到多少赔偿
你好!《劳动合同法》在辞退问题上对“三期”内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与“三期”内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方能与该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受此限,且用人单位向你支付“N+1”的“补偿”,并未违反规定。至于生育保险待遇,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前,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以后的待遇,用人单位则无相应责任。
问 汕头劳动仲裁如何申请
问 劳动争议
如果你有“以前的考(勤)表”,而且表上有你们员工的签名,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你申请劳动仲裁之日前两年内有你们员工签名的“考(勤)表”。但如果你手里的“以前的考(勤)表”上并无员工的签名,那即使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其也有操作的空间了。
问 公司一个项目团队解散 人员被辞退 老板只赔偿半个月工资 可以提起劳动仲...
你好!用人单位需要按何标准向你支付“补偿”,关键是看劳动合同因何原因解除或者终止。结合你的情况简单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支付“N+1”的“补偿”(亦即1.5个月的工资);而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只须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该情形下不存在提前30日通知的问题。如果申请仲裁,需要就风险、成本与收益作出衡量!
问 产假工资未合法发放
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及《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0号)的有关规定,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向该职工垫付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7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则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如果投诉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 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你好!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第2项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第16条的规定,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中,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必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你所称因不同意调岗而辞职,不属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详情可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
问 员工被辞退,个人垫付的业务费用,公司不认账
你好!你所称的“垫付款”,也可以理解为是应向用人单位要求报销的“报销款”,而并非你对用人单位的借款。如用人单位不同意报销,且不能协商解决而引发纠纷的,应属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调岗事宜
问 公司要求转岗并改变原有薪酬结构和发放条件
你好!回复如下:
1.如就转岗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有权单方调岗的。
2.如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报酬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如能通过协商解决,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商定补偿数额。如不能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视劳动合同因何原因解除或者终止而定。
问 疾病诊断证明医嘱建议居家休息三个月
你好!对于请病假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法律法规并无相关规定,而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已履行公示告知程序的规章制度,对你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你请休病假需要办理何种手续、提交何种材料,基本上是以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要件的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为准。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要件的规章制度中确实规定了请休病假“必须提交医生单独开的病假单”,那么,你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反之,如果并无相关规定,则并非必须提供。当然,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关就医材料及诊断证明、医嘱,最终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用人单位想据此认定你旷工,也不一定能够成立。
问 单位单方面变更工资组成结构
你好!如果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7000元为基本工资,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该工资构成的,有违上述劳动合同的约定,且违反《劳动法》第17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规定。如果认定用人单位上述变更行为不合法,便即不发生法律效力,但目前来说该变更行为还很难说对你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的侵害。当用人单位有进一步的行为,实际侵害你的合法权益时——比如:按基本工资2300元计发加班费,对3000元绩效制定新的发放条件并扣发或者少发该绩效工资,等——可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诉诸劳动仲裁程序进行维权。
进一步而言,目前可以向用人单位明确表明不同意其单方变更工资构成的意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就此正式下发了文件的,也可以考虑申请仲裁要求撤销用人单位该单方变更工资构成的决定。
问 未经同意调岗
你好!参见《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是否合法如何认定》。
问 腰间盘突出手术后症状不缓解不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