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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5:30浏览次数:5415次
律师您好,我在深圳工厂打工,过年期间在老家做了腰椎手术,术后诊断证明医嘱建议居家休息三个月,出院后我找人代我写了病假单然后提交了诊断证明和医嘱建议,因为我不能亲自请假,之后的两个月一直发病假工资,今天17好工厂突然通知我说我必须提交医生单独开的病假单,说是我提交的医嘱证明不行要作废,可是我老家医生说都没有那种证明,出院诊断证明和医嘱就可以,所以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你好!对于请病假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法律法规并无相关规定,而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已履行公示告知程序的规章制度,对你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你请休病假需要办理何种手续、提交何种材料,基本上是以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要件的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为准。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要件的规章制度中确实规定了请休病假“必须提交医生单独开的病假单”,那么,你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反之,如果并无相关规定,则并非必须提供。当然,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关就医材料及诊断证明、医嘱,最终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用人单位想据此认定你旷工,也不一定能够成立。
谢谢律师,三个月病假已经发了两个月病假工资了,我现在手术后恢复不好,手术不彻底,计划去了就辞工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