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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深圳2020年7月后退休工资为什么以2018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你好!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的具体计发标准如下:
1.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4.调节金:每月三百元;
其中,统筹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可拨打12333或者向深圳市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
问 拖欠大量学生工工资,不明克扣
问 工伤认定咨询
问 拒签辞职报告并要求延期离开
问 孕期公司遣散员工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确实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但如果该深圳分公司仍然“保留营业执照”,而并没有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解散登记,那就不一定能够按照“提前解散”来认定了。由此说来,是不是符合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还有待认定。
假设公司真的构成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101条的规定,如果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将撤销公司的解除决定,你们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向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同时,如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将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公司向你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而如果你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将认定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由公司向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此“赔偿金”即你所谓的“2N”的标准。换言之,现在公司主动支付的补偿标准,很可能就是你诉诸司法程序并且胜诉后所能获得的最高赔偿标准了。
至于你所称“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产假工资、生育费用”一节,并无相关规定。
问 工资一部分被扣下未发放怎么办
你好!首先,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部分被扣下的收入是“工资”而非“年底奖金”,那么就该“工资”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未按你们约定的期限向你发放即属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如果该部分收入是“年底奖金”,那你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符合约定的享受条件(比如按要求完成了业绩等),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你发放该“年底奖金”。就此,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若用人单位不认可,你们双方对此有争议,则须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最后,如果该部分收入是“年底奖金”,你现在离职,对于享受上一年度的“年底奖金”应该不会产生影响,但对于享受本年度的“年底奖金”可能会有影响。
问 工伤事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