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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2021-03-31 18:14浏览次数:1481次

2021年2月下旬因之前的公司内部原因离职,至今未收到离职当月的工资。

  • 杨锦浩律师
    2021-03-31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而对于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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