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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2021-04-01 20:29浏览次数:1533次

我是去年10月份进入公司上班的,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手续,前几天老板突然拿出一份任命书让我签,里面主要是描述副总的职责,最后是说使用到5月31号,不合格就让我离开,因为我考虑到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再说我也有信心干好,就签了,我现在觉得他是在故意整我,半年都过去了,突然又这样搞,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 杨锦浩律师
    2021-04-01

    你好!首先,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其次,如果公司以你“不合格”为由将你辞退,到时要求公司向你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最后,提示一下,按你所述情况判断,你与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应该不是劳务纠纷,而是劳动争议。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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