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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劳动合同更改地址
问 辞职期年假未给调休
你好!如果有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至于工作交接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办理的,可以自己将需要交接的物品、材料或者事项汇总整理好,等到离职的时候录制视频发给人事或者主管领导。
问 工资核算问题,少发工资
问 工作16年,公司现在要辞退我。赔偿金如何算。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可以拨打0755-12333或者各社保分局的电话进行咨询。
问 财务岗位可以拒绝轮岗吗
问 劳动纠纷
问 工伤问题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问 工伤咨询
问 原合同期限为3年,3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否申请赔偿?
如果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约定,而且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那有可能会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也有可能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因为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理解与适用不太统一。
问 工伤赔偿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
如果已经认定工伤,首先,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有可能按照500元乘以每月的平均工作日天数20.83天或者计薪天数21.75天来进行确定,按500元乘以30天计算的可能性比较小。其次,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的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完成工作任务劳动合同终止,也属于上述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问 劳动仲裁
问 前雇主在入职前要求出示未怀孕医院检测证明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维权是比较难的。如果你确实有证据,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下。
问 拖欠5个月的工资,公司计划用9个月发放4个月的工资,同时,公司要解散
问 被公司裁员时,公司不给年终奖,违法吗
你好!首先,你如果将来是在武汉申请仲裁的话,那基本上会适用武汉的有关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关于员工离职是否享受年终奖的问题,一般的规则是看你和公司之间是如何约定的或者公司的有关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湖北省或者武汉市对此有规定的,按你们当地的规定执行。其次,关于适用平均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的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武汉)的平均工资标准。第三,关于股权回购的问题,按照你们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问 关于工资咨询
你好!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根据证据规则,如果劳动者主张业务提成的,应就存在业务提成的事实举证,包括双方对业务提成的约定、用人单位关于业务提成的制度规定、业务提成的支付时间、支付标准以及计提提成的业务量等。此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业务提成在业务款项收回后才支付的,对业务款项回收的举证责任也由劳动者承担。
问 补缴医保
你好!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如果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强制扣除其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按克扣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十级工伤赔付标准
你好!参见《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问 原公司注销,要求与另一主体签约,员工拒绝的话,能拿多少赔偿?
你好!首先,如果是因公司注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N),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计算,金额应为24000元(8000×3)。其次,如果选择入职新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原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合并计算。
问 被迫辞职理由
问 被迫解除合同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不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和你在公司上班多少年以及你多大年龄没有关系,而是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是否成立,详见《员工离职补偿/赔偿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