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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 劳动纠纷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单位不给你派活的问题不好解决,你很难就该问题向单位主张权利。然而,虽然不派活你拿不到绩效工资,但基本工资单位还是应当向你发放的,而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向你发放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你可以就该问题向单位主张权利。

     

    其次,辞不辞职在你,如果你不同意辞职,单位也不能强迫你。而如果单位辞退了你,到时你可以就此向单位主张权利,既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者选其一。

     

    最后,如果单位存在下列任一种违法情形的,你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然后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2020-01-06 10:09
    浏览次数:2383 次
  • 拖欠农民工工资

    你好!到时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看能否获得受理和予以解决。

    2020-01-05 01:07
    浏览次数:2200 次
  • 辞职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任一违法情形,你据此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的,则不需要提前30日或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些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20-01-03 09:28
    浏览次数:2226 次
  • 兼职扣除工资一部分

    你好!根据有关规定,你作为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与用人单位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你们之间的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这样做,取决于你们之间一开始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那用人单位当然无权这样做,对于你的劳务费,他们还是应该按约定支付的。但关键是,如果他们拒不支付,你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只能向法院起诉,可根据你所述情况,他们拖欠你的劳务费不会太多,这样一来,打官司就要考虑值不值的问题了。因此,你可以先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下;但如果他们不受理,那你最好还是和单位协商解决!

    2020-01-02 07:11
    浏览次数:2512 次
  • 老板拖欠工资

    你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你是依法辞职的,公司应当在你离职的时候一次付清你的工资。如果公司确属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你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0-01-02 09:02
    浏览次数:1790 次
  • 单位是不是可以强制职工规定时间内休年假

    你好!总的来说,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但也要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不同意休的,只有在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无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很难以其已安排休年假、但职工本人不同意作为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抗辩理由。此外,用人单位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020-01-02 03:14
    浏览次数:2770 次
  • 社会保险

    可以给我打电话详细沟通一下(13920842456)。
    2019-12-31 09:08
    浏览次数:2311 次
  • 工资和社保拖欠问题

    你好!回复如下:

     

    一、拖欠工资和离职补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达成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只能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就此即使你们达成补偿协议,基本上也是无效的。

    2019-12-31 04:42
    浏览次数:2254 次
  • 试用期内离职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只要注意保留好已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据即可。另外,如果对于工作交接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2019-12-30 09:44
    浏览次数:1889 次
  • 老板拖欠工资 不发怎么办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判断,你们和“老板”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应该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你们当然也可以去找劳动监察部门,看他们能否受理和给予解决。如果不行,那你们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支付劳务费,而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2019-12-29 08:38
    浏览次数:2040 次
  • 您好,如果没有和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提交下列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最后,如果用工超过了一个月但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2019-12-24 07:42
    浏览次数:2126 次
  • 天津市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哪些企业?是否为强制执行?

    是强制要求发放的。退休返聘等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为是不享受的。

    2019-12-24 02:42
    浏览次数:2915 次
  • 上下班忘记打卡是否需要罚款?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罚款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而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制定且已经对劳动者履行公示告知程序的,就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要企业的手续是齐备的,仲裁委或者法院多数会认定企业作出的罚款决定合法。但如果罚款的金额明显过高或者处罚明显过重,仲裁委或者法院也可能会判定为违法。对此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二、违章罚款如何承担,只能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确定,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是由用人单位还是由劳动者来承担。

     

    三、规章制度中有关对员工体罚的内容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9-12-24 10:57
    浏览次数:2539 次
  • 应届毕业生三方违约金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一、如果“双方协议”只是你们双方达成的有意向确定聘用关系的一份意向协议,而并非正式的人事聘用协议,那么你们双方不因签订该协议而建立聘用关系。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事争议范畴,而属于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超过了造成损失的30%,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二、如果“双方协议”是正式的人事聘用协议,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都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合同怎么约定的,就怎么执行。

    2019-12-23 04:20
    浏览次数:2022 次
  • 咨询

    你好!回复如下:

     

    一、如果由公司提出并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未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二、如果公司要单方辞退你,你应该坚持要求公司向你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是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者选其一。

    2019-12-23 01:15
    浏览次数:2323 次
  • 你好,我是一名汽车模具钳工,受外聘公司到天津出差售后,没有劳务合同,...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公司“说必须要等到他安排的人到了再走”,不合法。因此,你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且做了相应的交接工作,辞职就是合法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不需要提前30日或者3日就可以辞职。

     

    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你是依法辞职的,公司应在你辞职时一次付清你的工资。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你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019-12-21 09:41
    浏览次数:2449 次
  • 纳入公司制度,对员工的体罚制度是否属于侵犯员工权益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造成损害,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赔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三、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9-12-21 02:46
    浏览次数:2143 次
  • 是否要遵守公司离职提前30的规定

    如果是以公司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且最终认定公司确实存在相应违法情形的,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019-12-20 09:26
    浏览次数:2203 次
  • 60年-80年服刑88年改判无罪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错判及改判均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199511日)以前,故而应当适用《劳动人事部工资局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1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2019-12-19 02:18
    浏览次数:2403 次
  • 能否提出赔偿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看不出你有哪些合法权益被侵害了,也看不出你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权利。

    2019-12-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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