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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65-1889

  • 物业单休,周六不给算加班

    你好!如果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应当按照“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来认定是否存在加班。就你所述,如果你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上、每周工作六天,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话,应当认定存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工资200%的标准额外向你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存在加班的事实以及加班的天数,需要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019-08-20 03:33
    浏览次数:2538 次
  • 物业单休钱少

    问题已回复,详见《物业单休周六不给算加班》。
    2019-08-20 03:29
    浏览次数:1908 次
  • 劳务不给工资

    你好!按你所述,拖欠的劳务费并不多,如果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索要这点劳务费,可能成本和收益并不对等。而且举证对你来说也是个问题。因此,最好还是直接向资方索要,或者要求中间人帮助索要。此外,你也可以试着向下述单位寻求帮助,看能否获得受理。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

    联系电话:8321834283218347(传真)

    电子邮箱:tjzqbz@163.com

    来源:《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08-18 06:29
    浏览次数:1991 次
  • 公司强制调岗不同意就让办离职手续

    你提不提出辞职,或者你同不同意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你自己决定,公司不能强迫你。当然,公司也可以基于你不同意调岗而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那样,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公司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最终由(准)司法机关作出裁判。

    2019-08-13 10:16
    浏览次数:2381 次
  • 十年老员工公司没有给文就被调到人资坐着不发绩效!不安排工作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绩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集体合同、规章制度中规定你符合享受条件的,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向你发放绩效工资。但如果既无约定也无规定,那么公司不向你发放,也很难说违法。

     

    二、关于调整岗位,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19条的规定,公司对你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合法:

    1.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2.符合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3.调整后的工作岗位的劳动待遇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被调整岗位,或者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岗位的除外;

    4.调整工作岗位不具有歧视性、侮辱性;

    5.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9-08-08 08:38
    浏览次数:2163 次
  • 咨询劳动保障问题

    你好!如果你的家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你的家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的家人参加了社会保险、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那么你家人在患病后就医,就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按照天津市医保政策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正是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的家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你的家人在患病后就医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故而就该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损失,作为劳动者,你的家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详见《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之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索赔

    2019-08-05 04:16
    浏览次数:2254 次
  • 怎么拿回老板承诺的那个钱

    按电话中给你解答的那样,如果你决定好了,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用人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压的一个月工资、每月额外的500元补贴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事项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2019-08-02 10:50
    浏览次数:2499 次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你好!《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一个月支付一次工资(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所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如你所述,虽然公司对你实行年薪制,但每月均向你发放工资,所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一个月来认定。

    2019-07-29 03:16
    浏览次数:2579 次
  • 咨询高温费

    2019-07-27 02:24
    浏览次数:2356 次
  • 咨询一下天津市三班倒中夜班津贴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71日起本市夜班津贴执行每班27元的标准。享受夜班津贴的条件为:

    1.22:0022:00以后生产和工作至翌日早6:00或者6:00以后下班,工作满7.5小时;

    2.完成当日的生产、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71日起本市中班津贴执行每班13.5元的标准。享受中班津贴的条件为:

    1.14:0014:00点以后生产并工作至22:00点或22:00点以后下班,工作满8小时;

    2.完成当日(一个班次)的生产、工作计划。

    2019-07-25 10:09
    浏览次数:2771 次
  • 我带来的工人,我可以代表大家申请仲裁吗?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你提到了“以承包的方式工作”“实行承包制”等,由此,你与用工主体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判断。而如果不成立劳动关系的话,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如果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7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如果是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10人以上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就你所述,现拖欠的工资并不多,如果只是索要工资的话,应以协商解决为宜!

    2019-07-21 05:14
    浏览次数:2770 次
  • 工厂保险没给交

    你好!回复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没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天津市、各区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地址电话表可在首页“便民服务”一栏查找。但就你的情况而言,联合执法办公室很可能会要求你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此需要提醒你的是,“想用就用不想用就回家”这样的表述,不利于认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如果存在休息日加班而用人单位又未按规定向你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一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但这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

    2019-07-16 05:03
    浏览次数:3191 次
  • 非工伤医疗期死亡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如果该员工是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死亡,那要求用人单位就该员工之死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用人单位对该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与其死亡的结果之间,也很难说得上有因果关系。

     

    其次,如果认为用人单位对该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该员工的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且因该员工已死亡,劳动合同在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赔偿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二倍的标准计算。而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前述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赔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2)

     

    再次,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最后,劳动仲裁程序详见《天津劳动仲裁完整流程》。

    2019-07-15 02:13
    浏览次数:2808 次
  • 我在北辰区丰铁得了工伤职业病听力下降

    你好!应当先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申请劳动仲裁。

     

    详见《天津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流程》《天津市申请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2019-07-14 10:27
    浏览次数:2821 次
  • 劳动经济赔偿

    你好!由于你表述不清,只能根据推测的意思进行回复: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照上述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的二倍计算。

     

    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可参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政策解读》。

    2019-07-13 01:49
    浏览次数:2968 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计算方法

    你好!回复如下:

     

    一、《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第一款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停工待岗期间的工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9-07-10 07:57
    浏览次数:2723 次
  • 离职后工资结算和拖欠问题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第一款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在非因你们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停工待岗期间,头一个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们的工资,此后也应当按照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向你们支付工资。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5条的规定,公司应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应当支付你们的工资。

     

    针对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你们既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2019-07-08 04:48
    浏览次数:3051 次
  • 防暑降温费

    不对。根据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本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在岗职工,均可享受防暑降温费,每年6月至9月按月或者一次性发放。但对于企业的职工,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才享受。

    2019-07-08 04:03
    浏览次数:3165 次
  • 解除劳动合同

    算。如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就以你在通知书中载明的内容为准。你既然已经作出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而且该意思表示已到达公司,那就应当认定为你单方作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2019-07-08 12:04
    浏览次数:2517 次
  • 撤店赔偿

    名称变更对于你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任何影响。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一份你们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证明公司进行过名称变更。

    2019-07-06 09:42
    浏览次数:30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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