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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拖欠工资
问 疫情影响,不发工资。
你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你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无论是哪个程序,由于疫情影响,都需要不短的时间才能解决。鉴于此,你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进而找一份新的工作。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向你支付工资,还可以同时要求其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问 2020年三月正式上班后,公司要求为2月份补班20天合法吗
你好!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出勤提供劳动,那对于你没出勤的期间,企业不需要向你支付工资,而不是通过在法定休息时间安排你工作进行补班。而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延迟复工期间(自2月3日开始计算),即使你没有出勤提供劳动,企业仍应向你支付工资。因此,复工后如果企业安排你在法定休息时间进行补班的,应当按照加班认定,企业需要按规定向你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问 我的固定劳动合同1月16号到期,现在3月12号了才叫我续签合同,合同到期时...
你好!回复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之内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而你不同意续订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 本身是做清洁工,但是单位不需要清洁工了,把我转成保安员了,但是合同还...
你好!首先,你所述的情况或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在该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先与你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都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次,如果你主动辞职,如系基于你个人的原因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系由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任一情形辞职,则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你的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你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你劳动;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你的人身安全。
问 商铺租赁纠纷,二房东在超市不允许出租情况下转租
问 工伤伤残十级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吗?
原则上讲,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标准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降低你的工资待遇,如变更劳动合同,需经你们双方协商一致。你可以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恢复你的工资待遇,并补发工资差额。
问 复工后公司让待岗给1760/月合理吗?
你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13号)第五条“保障职工停工停产期间待遇”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 元/月,而80%即为1760元。
问 动合同1月份到期,现在3月份才叫我签,现在他又要把我调到其他地方去上班...
你好!续签劳动合同也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合同的条款应当由你们双方平等协商进行确定,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也是如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你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以外,基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1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你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问 我做了八天。加班四天。在试用期。老板不给钱。可以找劳动局吗?
问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并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如达成协议后,公司未按约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 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让我请年假,
你好!你所述情况属于“自行隔离”的情形,而并非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情形。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企业要求或者职工认为存在感染风险自行隔离的,是否享受疫情防控隔离职工的有关政策,由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如果你与公司协商一致,居家隔离期间采取请休年假的方式,是可以的;但如果你不同意,公司也不能强制。
问 单位想辞退我,不想按劳动法补偿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6条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月工资×工作年限)
问 工资不合理
你好!首先,“淘汰制”不能作为企业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辞退该员工,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次,企业辞退员工,应当要求企业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因为就该争议事项需要员工先承担基本的举证义务。最后,工资发放不合理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 公司安排轮休降薪合法吗
你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工资均不应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这既是《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也是《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要求。因为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在延迟复工期间(自2月3日开始计算),即使职工没有出勤提供劳动,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问 我想咨询一下看看我的工作有没有诈骗行为
问 很多年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正常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出勤提供劳动,那公司就无需向你支付工资,不存在通过在休息日安排你劳动以找补你未出勤的时间的问题。而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延迟复工期间(自2月3日开始计算),即使你没有出勤提供劳动,公司仍应向你支付工资。因此,公司的做法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问 公司降工资,我不同意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回复如下:
一、如果你对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公司与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者选一)。
二、律师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劳动仲裁律师收费标准》。
问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复工后,公司又要求补班,合理么?
是要求补假还是要求补班?如果是要求补班,可以参见这篇文章《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之后要求补班合理吗》。
问 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