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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10:57浏览次数:2212次
我公司是一个实行微办公的企业,公司规定,上下班没有打卡的员工一次罚款50元的决定,而且规定三天内要交到财务,不然等发工资的时候双倍扣除,我想问,既然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按照实际的来,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再有,为公司外出办事,被交警贴了罚单,公司说不给报,原因是你自己违章,和公司没关系,公司的说法是否合情合理?另外,公司还制定了一些对员工体罚制度,如果想投诉,需要找哪个部门?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罚款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而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制定且已经对劳动者履行公示告知程序的,就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要企业的手续是齐备的,仲裁委或者法院多数会认定企业作出的罚款决定合法。但如果罚款的金额明显过高或者处罚明显过重,仲裁委或者法院也可能会判定为违法。对此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二、违章罚款如何承担,只能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确定,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是由用人单位还是由劳动者来承担。
三、规章制度中有关对员工体罚的内容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