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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没有书面通知公司单方面给我办理了退工手续
问 公司私自克扣农民工工资
你好!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19条第2款以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由此导致职工的劳动待遇水平降低,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或者未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即擅自降低职工的劳动待遇水平,也是违法的。
问 公司欠工资,已经劳动制裁,并出调解书,但是到期后没有支付,随后向当地...
问 疫情期间继续工作应该给补助吗?
你好!属于《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的保障城乡运行必须、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须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2月3日复工的,劳动者属于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并未规定企业需要额外支付补贴补助。而列入延迟复工范围的企业,在全面复工的通知下发以前不得强行开工。
问 这次疫情反津人员工资问题
你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及《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下统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同时指出,企业要求或者职工认为存在感染风险自行隔离的,不属于上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除下列三类人员以外,是否享受疫情防控隔离职工的有关政策,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
(1)对湖北省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限制外出;
(2)对疫情较严重地区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备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对密切接触者和高度怀疑人员,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问 劳动仲裁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问 劳动工资托欠咨询
问 劳务人员仲裁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问 蜂鸟众包(就是饿了么)平台冤枉我 强制罚款!
问 公司拖发工资怎么办?
约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就不违法。至于转正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首先,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签;其次,如果你自愿和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存在二次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此前约定的试用期不对称等问题,也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而社会保险费,公司在你入职之后就应当及时为你参保并依法缴纳。
问 公司换管理不认之前的账
问 本人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拖欠工资每次承诺在什么时间段结工资却不给...
问 拖欠农民工,工资
问 社保问题
问 有人欠我钱拖着不给。我能起诉他吗
问 2019年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是多少
问 试用期3个月公司让我离职
你好!回复如下:
一、你在公司工作了2个月而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一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需要给你“N+1”的补偿;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工作,或者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2N),二者选其一。
三、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你确实有15天带薪年休假未休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以上各项均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问 通知入职但又不录用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你还没有正式入职,所以你和新单位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你和新单位应该也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也不能要求新单位与你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你和新单位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只能向法院起诉。你可以从两个方面提出诉求:一方面,可以要求新单位履行《入职通知》上明确载明的义务,比如按照承诺继续录用你并为你办理入职手续,等;另一方面,如果因新单位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新单位就相应的损失向你作出赔偿。但不得不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两方面的诉求支持的情况都不太理想。当然,诉诸司法程序本身就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选择的维权途径!
问 劳动合续签需要备案吗
你好!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制定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指引》第24条以及《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劳动者需要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但并未规定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问 公司在1月7号下午5点11分的时候突然派人事过来宣布明天开始停工停产不用...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年假的问题,可以参考《单位是不是可以强制职工规定时间内休年假》中的解答。
二、如果公司已经因为客观原因停产停工,那你本身就处于放假的状态,当然也就无需再向公司请休病假或者请休产假。至于该期间的待遇,首先,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非因你的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如果公司已经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即使公司停产停工,你仍然是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但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间,不能再重复从公司处获得工资。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