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深圳劳动法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平台

hi 客官,写下你的问题吧

标题
手机号
内容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 没有书面通知公司单方面给我办理了退工手续

    你好!首先,建议你向公司办理退工手续的人社局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异议!其次,如果你在该公司入职超过一个月但该公司确实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该公司向你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2020-02-12 01:39
    浏览次数:2451 次
  • 公司私自克扣农民工工资

    你好!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19条第2款以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由此导致职工的劳动待遇水平降低,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或者未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即擅自降低职工的劳动待遇水平,也是违法的。

    2020-02-11 12:16
    浏览次数:2923 次
  • 公司欠工资,已经劳动制裁,并出调解书,但是到期后没有支付,随后向当地...

    你好!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那基本上是由法官主导的。你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依法向承办法官提出合理建议。

    2020-02-10 03:47
    浏览次数:2615 次
  • 疫情期间继续工作应该给补助吗?

    你好!属于《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的保障城乡运行必须、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须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23日复工的,劳动者属于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并未规定企业需要额外支付补贴补助。而列入延迟复工范围的企业,在全面复工的通知下发以前不得强行开工。

    2020-02-10 12:10
    浏览次数:2629 次
  • 这次疫情反津人员工资问题

    你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及《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下统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同时指出,企业要求或者职工认为存在感染风险自行隔离的,不属于上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除下列三类人员以外,是否享受疫情防控隔离职工的有关政策,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

    1)对湖北省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限制外出;

    2)对疫情较严重地区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备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对密切接触者和高度怀疑人员,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2020-01-28 01:31
    浏览次数:2517 次
  • 劳动仲裁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你好!如果由于你父亲所在的单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导致你父亲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所能享受的待遇降低了,那你父亲可以就该相应的损失向用人单位索赔(详见《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后果之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索赔》)。就此,你们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规定是应当向你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然后你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01-27 12:06
    浏览次数:2520 次
  • 劳动工资托欠咨询

    你好!如果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未获受理或者未能得到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工头支付克扣的劳务费。

    2020-01-23 04:20
    浏览次数:1950 次
  • 劳务人员仲裁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你好!她与你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实践中通常是根据用工的实际情况以及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的。根据经验,如你所述的情况,仲裁结果很大可能会对你公司不利。

    2020-01-19 04:15
    浏览次数:2347 次
  • 蜂鸟众包(就是饿了么)平台冤枉我 强制罚款!

    还是先向平台提出申诉吧!如不能妥善解决,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获得受理并给予解决。因为如你所述的情况,要认定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较困难!

    2020-01-16 08:32
    浏览次数:3693 次
  • 公司拖发工资怎么办?

    约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就不违法。至于转正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首先,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签;其次,如果你自愿和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存在二次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此前约定的试用期不对称等问题,也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而社会保险费,公司在你入职之后就应当及时为你参保并依法缴纳。

    2020-01-14 08:52
    浏览次数:2124 次
  • 公司换管理不认之前的账

    能协商最好还是先协商吧

    2020-01-11 08:09
    浏览次数:2807 次
  • 本人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拖欠工资每次承诺在什么时间段结工资却不给...

    简单说,如果你的老板娘注册了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来经营那家超市,而你是该超市的雇员,一般会认为是劳动关系;但如果没有注册(简单说就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话,是老板娘个人雇的你,那就只能按劳务关系认定了。如果如你所说你的工作证上有盖章,据此判断应该是有营业执照的,那你可以将工作证上盖章的主体确定为你的用人单位,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
    2020-01-10 08:07
    浏览次数:2328 次
  • 拖欠农民工,工资

    你好!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联系部门:天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

    联系电话:83218331

          真:83218347

    电子邮箱:tjzqbz@163.com

    2020-01-10 07:07
    浏览次数:2344 次
  • 社保问题

    你好!关于社会保险费,一般是能补缴就补缴。确实不能补缴,如果是由于原单位过错导致的,因此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原单位赔偿。

    2020-01-10 03:57
    浏览次数:2516 次
  • 有人欠我钱拖着不给。我能起诉他吗

    可以。
    2020-01-10 02:46
    浏览次数:1968 次
  • 2019年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是多少

    你好!2019年度的数据尚未公布,一般要到2020年3月份或以后才公布。2018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452元,月平均工资为5871元。

    2020-01-10 01:38
    浏览次数:2491 次
  • 试用期3个月公司让我离职

    你好!回复如下:

     

    一、你在公司工作了2个月而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一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需要给你“N+1”的补偿;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工作,或者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2N),二者选其一。

     

    三、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你确实有15天带薪年休假未休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以上各项均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20-01-10 11:52
    浏览次数:2427 次
  • 通知入职但又不录用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你还没有正式入职,所以你和新单位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你和新单位应该也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也不能要求新单位与你履行劳动合同。因此,你和新单位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只能向法院起诉。你可以从两个方面提出诉求:一方面,可以要求新单位履行《入职通知》上明确载明的义务,比如按照承诺继续录用你并为你办理入职手续,等;另一方面,如果因新单位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新单位就相应的损失向你作出赔偿。但不得不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两方面的诉求支持的情况都不太理想。当然,诉诸司法程序本身就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选择的维权途径!

    2020-01-10 10:06
    浏览次数:3095 次
  • 劳动合续签需要备案吗

    你好!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制定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指引》第24条以及《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劳动者需要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但并未规定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2020-01-08 01:18
    浏览次数:2750 次
  • 公司在1月7号下午5点11分的时候突然派人事过来宣布明天开始停工停产不用...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年假的问题,可以参考《单位是不是可以强制职工规定时间内休年假》中的解答。

     

    二、如果公司已经因为客观原因停产停工,那你本身就处于放假的状态,当然也就无需再向公司请休病假或者请休产假。至于该期间的待遇,首先,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非因你的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如果公司已经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即使公司停产停工,你仍然是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但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间,不能再重复从公司处获得工资。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0-01-07 08:25
    浏览次数:2620 次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