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知道他们说的“自离”具体是什么意思!首先,现在是你主动辞职,那肯定是个人原因辞职,不是被辞退。其次,如果所谓的“自离”是没有工资的意思,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工作一天应当获得一天的劳动报酬。
你好!如果是请事假请假一天扣两天工资,那肯定是不合法的,即便规章制度有规定。至于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不批准休息,如果你说的是2025年1月27日,那用人单位不批准休息也并不违法。
你好!简单说,辞职提前30日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但劳动者未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直接扣工资,是缺乏依据的。详细参见《快速办理辞职,需要克扣工资吗》。
你好!对于没有买社保的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如果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正常发放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你好!首先,如果参保地在深圳,公司未按规定基数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要求补缴。其次,对于“变相逼退”的问题,你们可以不辞职,而努力收集公司辞退你们的相关证据。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们,维权就已成功大半了。
你好!“有没有的赔偿”,关键在于认定辞退合法还是违法;而认定辞退合法还是违法,关键在于“跟厂长吵架”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就要结合吵架的起因、经过、激烈程度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了。
你好!如果是和注册在境外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且也是注册在境外的公司支付劳动报酬,那应该不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规定适用该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强制执行申请书》。
你好!根据国务院最新的规定,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这4天是我们所称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2025年春节放假从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共8天。就你说的情况而言,假设你们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如果你们选择在1月28日至1月31日这4天休息,那2月1日至2月4日工作应视为休息日加班;反之,如果你们选择在1月28日至1月31日这4天当中工作,那会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过,用人单位是否应向你们额外支付加班工资,这里不好评判,因为不确定如你们这种每周固定休4天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已在工资中拆分出了加班工资。
你好!如果你是和自然人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那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参见《向法院起诉追讨劳务费,真没有那么麻烦(律师手把手教你打官司)》),否则很难得到解决。而如果是成立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好!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优先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的,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更高,且双方约定按照注册地的标准执行。而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
你好!首先,如果只是想索要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其次,也可以考虑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判断,你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具体可参见《怎么确定劳动关系》中的回复。
你好!对于拖欠工资的问题,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好!要么继续找劳动监察大队,要么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好!如果是国内注册的公司,而且成立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至于补偿或赔偿的问题,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从而劳动合同终止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N)。但如果是公司给你开除处分的,那关键是要拿到公司开除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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