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交社保基数与应发工资金额不一致
2025-01-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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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入入职,公司和我们员工缴交的社保和我们应发的工资金额不一致,社保都是最低档,也没有帮我们申报工资,也是没有个税产生,而且加班费也是每个小时25元计算,购买社保地在深圳,但实际工作地点是东莞,但两间公司都是同一个法人,深圳只是空壳公司,用来购买社保的,现在大环境,企业变相逼我们老员工走,我们如何维权,劳动局也是不责令
你好!首先,如果参保地在深圳,公司未按规定基数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要求补缴。其次,对于“变相逼退”的问题,你们可以不辞职,而努力收集公司辞退你们的相关证据。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们,维权就已成功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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