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这种情况,很大可能会认定为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签,然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
你好!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不能终止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向该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就可以了,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你好!就你的情况而言,关键是你有没有按公司的要求提出了辞职。如果是,那你再想维权就很难了。
你好!如果连续上7天,是违反《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好!如果至今尚未支付2025年5月31日以前的工资,那应该可以提出被迫解除主张经济补偿金。
你好!如果进行司法审查,很大可能不会区分什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是按10000元的工资总额计算,然后结合你每月加班的时长,只要计算的结果不低于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的加班工资,那就是合法的。根据你说的情况,4月份只有2天休息日加班,按10000元的工资总额计算,应该是合法的。参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61条、62条。
你好!首先,你要及时对此提出异议,先形成你提出异议的证据,例如发送电子邮件。其次,可以直接就公司绩效考核的问题申请仲裁,进行司法审查。
你好!这种情况,关键是先拿到公司与解除劳动合同(裁员)的证据,例如让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哪怕在微信当中说类似于“你工作到这个月底”“你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这样的话,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认定公司辞退你了。而如果拿不到证据,即便委托律师也很难维权。
你好!如电话解答所说,首先,如果超的这3天是按事假算,那按你的工资总额扣除3天的工资,是没有问题的。其次,公司没按你旷工算,已经很不错了。
你好!如果是实习关系,那是不适用劳动法的,能否要求补偿或赔偿,要看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中是否达成了相关约定。
你好!新入职一家公司,如果存在工作间断,那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后才享受年假。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好!如果你没有离职,本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下个月发放;如果你已经离职,对于以月为支付周期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你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因此,你要求用人单位立马结工资给你,缺乏依据,除非对方同意。
你好!在劳动法的体系下,用人单位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向你罚款1千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好!不知道你提到的“判决书”是什么意思。如果还没有经过司法程序,那你应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
你好!深圳产假工资的标准是女职工本人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按二者之中较高者确定。详见《深圳产假、奖励假、陪产假工资具体如何计算》。如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产假工资,可以申请仲裁主张补足差额。
你好!针对你说你的离职工资尚未支付的问题,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至于你同事想“结账走人”的问题,如果工资拖欠达到一定程度,可以考虑提出被迫辞职,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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