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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合理

2020-03-09 19:20浏览次数:1537次

因为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现不太好,适应淘汰制,辞退员工,工资发放不合理,并且公司不公开工资调整公函,并口头告诉被辞退员工,方式签订的实习协议不作数,一切不以书面做语言,打微信电话,不发工资条,

  • 杨锦浩律师
    2020-03-09

    你好!首先,“淘汰制”不能作为企业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辞退该员工,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次,企业辞退员工,应当要求企业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因为就该争议事项需要员工先承担基本的举证义务。最后,工资发放不合理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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