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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生活补贴
你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
问 以实施业务重组为由辞退
问 2022.8.22~20229.14,入职发薪1000不到
你好!关于工资标准,以你们双方达成的约定为准,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就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你所称的“非正式合同”的性质为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问 绩效克扣咨询
问 病假及医疗期工资工厂不给发放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3条的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伤假工资是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的标准发放。只有在“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情况下,才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标准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若投诉未果,那就只能在收集好相关证据(请休病假、公司批准病假、就医治疗等证据)以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病假工资差额了。
问 老板未按口头协议发放我个人工资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按约定向你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但你有义务举证证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高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
问 因社保问题将劳动合同变为派遣合同
问 劳动关系确认,
你好!根据规定,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单位,而不是实际工作的用工单位。当然,如果不成立劳动关系的,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会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问 托欠工资没给钱的。
问 无固定期限被辞退如何赔偿
你好!首先,如果你要维权的话,关键是要拿到公司辞退你的证据。第二,不管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或者赔偿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关键是看公司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合法还是违法。第三,由于10年当中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所以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属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情形。
问 公司以迟到早退旷工,克扣工资
你好!首先,关于迟到早退扣款以及10月6-7号休假认定你旷工的问题,首先要看公司实行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和休息办法。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时40分、每周工作6天,都是可以的。而且,即便是每周工作5天,也不一定非得是周一到周五。其次,关于提成的问题,要看双方对此是如何约定的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如何规定的。当然,你可以依据以往计发提成的事实进行主张。
问 绩效工资可以要回吗
问 周六补课
问 育儿假是强制性的吗?公司不给休育儿假是违反的吗?
你好!法律既然有规定,那当然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期。但有三个细节问题:第一,由于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现实中执行的力度确实不大;第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的是“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的任何时间安排职工享受10天的育儿假都是可以的,而现在距离本年度结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因此还不能说用人单位违法;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职工休育儿假,那么对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处理依据。就算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10天的工资,基于第二条的理由,也应该是在2023年以后的事情,因为用人单位只有在2022年度没安排职工休育儿假,才构成违法。
问 该怎么办?
你好!辞不辞职在于你自己。就克扣工资的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问 节假日休假被公司视为事假
你好!你说的期间需要分为三种情况来说:
一、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算事假肯定不对,这3天不出勤也是计薪的。
二、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肯定也不能算事假,但休息日和事假一样,是没有工资的。
三、其余的工作日,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对于劳动者属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用人单位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
(二)对于劳动者不属于上述隔离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1)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问 揭东区三旭五金塑料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发
问 健康证不合格被辞退劳动法咨询
问 公司口头辞退我,然后不让我用软件打卡,还叫我去外地打卡。
问 没有交绩效表不发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