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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休假被公司视为事假

2022-10-12 10:05浏览次数:787次

因为疫情,从9月27日休息到10月11日。

其中国庆节的七天假期,公司也一并算成事假。并扣除相应工资收入。

想请问劳动法能管这事吗,我该怎么维权?

  • 杨锦浩律师
    2022-10-12

    你好!你说的期间需要分为三种情况来说:

     

    一、10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算事假肯定不对,这3天不出勤也是计薪的。

     

    二、104日至7日是休息日,肯定也不能算事假,但休息日和事假一样,是没有工资的。

     

    三、其余的工作日,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对于劳动者属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用人单位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

     

    (二)对于劳动者不属于上述隔离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1)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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