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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11:53浏览次数:2020次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小孩三周岁以内,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但是单位没有发放该假期,违法吗?
你好!法律既然有规定,那当然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期。但有三个细节问题:第一,由于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现实中执行的力度确实不大;第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的是“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的任何时间安排职工享受10天的育儿假都是可以的,而现在距离本年度结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因此还不能说用人单位违法;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职工休育儿假,那么对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处理依据。就算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10天的工资,基于第二条的理由,也应该是在2023年以后的事情,因为用人单位只有在2022年度没安排职工休育儿假,才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