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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申请不批 工资不结算 不上班算开除没有工资 我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是提前3日,不要求书面形式),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你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0-07-01 12:52
    浏览次数:1851 次
  • 中班津贴

    你好!20207月起天津市中班津贴执行每班14.5元的标准。详见《2020年天津市中班津贴标准》。

    2020-07-01 10:53
    浏览次数:1916 次
  • 2020年防暑降温费

    你好!2020年度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执行每月189.7元的标准。详见《2020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


    2020-07-01 10:32
    浏览次数:2245 次
  • 中介收了853元,说干满一个月退,我干两个月了。他们拖着还不退怎么办

    你好!可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看能否获得受理并得到相应解决。
    2020-06-30 01:19
    浏览次数:2016 次
  • 找工作被中介公司骗了

    你好!你们可以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看能否获得受理和解决。如若不然,就只能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2020-06-29 03:15
    浏览次数:2121 次
  • 关于解聘合同出现的问题

    你好!如果你和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20-06-29 03:07
    浏览次数:1871 次
  • 被强制裁员不补偿

    你好!首先你应当拿到单位的书面裁员通知,之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你认为单位裁员合法的,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认为单位裁员不合法,则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二者选其一。

    2020-06-29 12:43
    浏览次数:2072 次
  • 如何认定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你好!首先应当要求企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如企业拒不出具,则应当积极收集其他证据,以证明是企业单方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简而言之,如果企业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或者事实依据,将会被认定为违法。

    2020-06-24 10:28
    浏览次数:1860 次
  • 工资

    你好!用人单位要不要支付你双薪,关键是看你们之间如何约定(包括书面约定和口头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制度中是如何规定的。

    2020-06-24 05:33
    浏览次数:1874 次
  • 离职交接完两天后,菜品出现问题,怪到我的头上

    你好!如果他们不给你结算离职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菜品是否由于你的工作失误而造成“出现问题”的问题,如果启动了司法程序,根据证据规则,谁提出的主张,就由负责举证。

    2020-06-23 06:38
    浏览次数:2273 次
  • 自交社保退休后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未交社保

    如果已经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7年之久,那很大可能会按超过仲裁时效认定。

    2020-06-19 10:44
    浏览次数:2098 次
  • 公司破产,员工还会拿赔偿金吗

    你好!需不需要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是不是要支付赔偿金,则关键是看是否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020-06-17 02:00
    浏览次数:2085 次
  • 私企单位长期放假我要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如果你以用人单位未向你发放放假期间的生活补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通常是不支持经济补偿金的,因为放假期间的生活费不属于劳动报酬,所以用人单位未发放生活费也就不认定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020-06-11 07:16
    浏览次数:2468 次
  • 公司扣押我们部分奖金,现在说我们自动离职就发会给我们,请问这种情况如...

    你好!回复如下:

     

    1.关于奖金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认为公司扣押或者应发你的奖金多少元,对此你负有举证的义务,亦即需要由你提供证据,证明根据你与公司之间的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向你发放奖金多少元。当然,作为你来讲,也只能是有什么证据就提交什么证据,最终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和裁判。

     

    2.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广东省”,那么公司将你的工作地点由深圳变更为东莞,不能说是违反合同的约定。

     

    3.你主动提出辞职,对于公司应发你的奖金是没有影响的,但公司是否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你是否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为由辞职的,以及公司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情形。

    2020-06-11 05:22
    浏览次数:1984 次
  • 请问疫情期间公司辞退我,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你好!回复如下:

     

    1.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问题,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和《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延迟复工期间(自23日开始计算),职工未提供劳动,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非自然月、周),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向职工发放生活费,标准是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如你所述,你没有签辞职材料,而用人单位也没有辞退你,那至今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所以还谈不上办理工作交接的问题,当然,就离职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你也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你,应当让其向你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然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0-06-11 02:16
    浏览次数:2149 次
  • 工伤赔偿

    你好!既然“公司报了工伤”,那你现在只能是等待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你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小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0-06-10 05:00
    浏览次数:1962 次
  • 劳动仲裁

    你好!回复如下:

     

    1.如果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公司依法为你补缴。

     

    2.如果你是20183月份入职,那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事项,已经超过了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

     

    3.在你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公司向你支付的工资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此外,如果你认为公司在201911月和12月对你降薪属于无故降薪,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工资标准向你补齐工资差额。


    4.关于公司辞退你的问题,首先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出具辞退的书面通知,然后,如果你认为属于无故辞退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公司拒不出具书面通知,或者你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公司单方辞退你的,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辞职),进而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当然,最终公司是否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2020-06-10 12:15
    浏览次数:2587 次
  • 拖欠工资不给我需要准备什么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按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材料。

    2020-06-06 12:03
    浏览次数:2439 次
  • 工伤劳动仲裁问题

    是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工伤认定。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你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那时需要你提供其他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工伤认定部门可能会要求你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020-06-05 09:10
    浏览次数:2075 次
  • 工时

    你好!回复如下:

     

    1.如果每周休三天,那应该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问题。

     

    2.如果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那么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时间应当按照延时加班认定,进而应当按照150%的标准额外支付加班费;如果执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那么综合计算后超过相应周期的工作时间的,才按照延时加班认定,进而按照150%的标准额外支付加班费。比如每周综合计算后的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或者每月综合计算后的工作时间超过166.64小时,超出部分按照延时加班认定;如果执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则不存在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问题。

    2020-06-04 01:54
    浏览次数:202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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