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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问题

2020-06-05 21:10浏览次数:2076次

我是一名外来天津打工者,5月20日来到王庆坨一家工厂,21日开始上班,22日19时被机器压伤右手食指,手指指尖和末端有轻微骨折,食指与中指间有压裂的伤口,我给组长说被压后,公司派人带我去了王庆坨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让转院,最后公司带我去了民康医院找熟人给我做了缝合和支架,现在公司意思就是只给每天的生活费用每天10元,其他误工费等等没有

  • 杨锦浩律师
    2020-06-06

    你好!针对你的情况,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如果用人单位超过30日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你作为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附:《天津市各区工伤科地点及电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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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790天前

    没签劳务合同,没买职工保险能认定工伤以及享受工伤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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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0-06-06

    是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工伤认定。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你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那时需要你提供其他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工伤认定部门可能会要求你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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