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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拖欠劳务费
问 怎么可以不支付办公室文员防暑降温费
问 怎么可以不支付防暑降温费
问 单位没给上社会保险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回复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费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举报(见《天津市、各区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联系方式》)。
第二、如果你以此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按照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在该单位工作7年多,那就最少应支付你7个月的工资。但需注意的是,你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者辞职申请中明确注明你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辞职的。如果没有注明的话,请求将可能得不到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你手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或者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问 劳务报酬的结算期限
问 天津市2018-2019取暖费
问 工资流水的问题
问 夜班费的问题
问 因施工不合格,导致损失让工人赔,应不应该?
问 签订合同后,强迫离职,没有上保险,没有离职证明。要求赔偿。
你好!针对你所述情况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公积金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见《天津市、各区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没有支付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3.关于“不正当理由强迫离职”,如果是你主动离职且非因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事由主动离职的,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将你辞退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来认定,在此情况下,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以经济补偿二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二者选其一。当然,这需要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就此事项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问 劳动合同
你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职业危害”的情况,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明知你从事的工作存在职业危害而没有如实告知的话,可以按照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进行认定,但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的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再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6条的规定,给你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你还可以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如果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进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问 拒不出具离职证明
问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双倍赔偿吗
你好。你的提问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回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二、双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二倍的标准计算)。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但如上所述,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问 晚婚假
问 天津市劳动仲裁电话多少
问 女职工哺乳期病假工资如何计发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为: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是,各地还会制定更为细化或者略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天津市女职工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的标准为:
一、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1.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标准: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2.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是指在核定缴费基数时,用人单位不能向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工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无法确认职工工资数额的情形。
三、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
问 夜班补助
问 你好,请问在私企打工是不是也应该发降温费
问 劳动合同解除
问 防暑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