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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4:16浏览次数:1686次
7月1日提的离职,现在还没走成,说是人没招到,6月18入职的,最近开新店每天都在加班,家离得还远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日通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均可)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也就是说,只要你提前3日通知了用人单位,而且按约定办理了工作交接,即可离岗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