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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8 13:31浏览次数:2518次
这次疫情,从河北反津,公司按照防疫要求让在家自动隔离14天,这14天公司支付工资吗?
你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及《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下统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同时指出,企业要求或者职工认为存在感染风险自行隔离的,不属于上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除下列三类人员以外,是否享受疫情防控隔离职工的有关政策,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
(1)对湖北省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限制外出;
(2)对疫情较严重地区来津、返津人员,由所在街道和乡镇进行备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对密切接触者和高度怀疑人员,严格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