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司在1月7号下午5点11分的时候突然派人事过来宣布明天开始停工停产不用过来了

2020-01-07 20:25浏览次数:2621次

公司在1月7号下午5点11分(距离公司下班还有49分钟)的时候突然派人事过来宣布明天开始停工停产不用过来了,说1月份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但是有年假的要把年假都扣光,没有年假的不扣也正常发放基本工资。我和几个其他同事都攒了30多天年假,人事说有年假的就要扣!我怀孕18周了,我问了下产检假还能不能请,人事说不可以了,病假和产检假都不能请了,我的产检假还有13个半天呢,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 杨锦浩律师
    2020-01-07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年假的问题,可以参考《单位是不是可以强制职工规定时间内休年假》中的解答。

     

    二、如果公司已经因为客观原因停产停工,那你本身就处于放假的状态,当然也就无需再向公司请休病假或者请休产假。至于该期间的待遇,首先,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非因你的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如果公司已经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即使公司停产停工,你仍然是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但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间,不能再重复从公司处获得工资。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8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