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规定的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所以司法实践中多数情况下就看书面劳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而不太考虑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节。
你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回复如下:
一、未支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但需要你们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加班。
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应当要求公司向你们出具书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加盖公司印章)。如果公司不同意出具,你们也应当通过录音、录像或者保留社交软件(如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进行取证,证明是公司辞退你们的。只有证据充分,才有利于你们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首先,应当将本人无法按期到岗的原因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者社交软件等方式向公司详细说明,保留证据。其次,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只能等公司对你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如按旷工处理、辞退、开除等)之后,再做计较。
此一节有可能会作为审查的要点。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合法,需要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如果违法,且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需要向你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
你好!一般而言,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人事)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如果你说的“小厂子”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受伤的工人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均是不能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因此也就不能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就此,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工伤科咨询,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主体》《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你好!如果公司存在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你以此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回复如下:
一、如果你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用工单位每天安排你工作的时间超过11小时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你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经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或者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且无需提前30日通知: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你的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你的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你劳动;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你的人身安全。
三、如果用工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首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是双方达成一致,即使是用人单位提出并单方制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只要你同意,即可视为双方达成了一致。反之,如果你不同意,则不构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其次,在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而不是实得工资。
至于如何处理对己方最为有利,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的补偿/赔偿标准,还要考虑如果你不同意单位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进行维权的成本(时间成本、金钱成本)以及败诉的风险。
你好!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规定,企业要求或者职工认为存在感染风险自行隔离的,是否享受疫情防控隔离职工有关政策,亦即隔离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
你好!回复如下:
一、如已请休病假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在休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
二、国庆假期如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如未加班,不享受额外的加班费。
三、如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如有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降薪是否合法,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具备正当理由。详见《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
一、提起民事诉讼的材料一般包括:民事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起诉证据材料。
二、能获得多少赔偿无法确定,如上所述,如果最终认定不属于“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那用人单位根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你们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参见《天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总表)》。
三、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二审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
司法实践中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辞职,很多时候也会被认可。但可以选择,仍以提交书面纸质材料的方式为首选,己方需保留复印件或者照片等复制品,还需保留某年某月某日已将原件提交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需能证明接收电子邮件的邮箱系用人单位的办公邮箱,最好是HR或者是主管领导的办公邮箱。
辞职信的核心内容是作出辞职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辞职的原因,上述辞职信已具备相应内容。
参见《离职书面申请》中的解答。
一、全国各省复工复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北京市:010-12388
天津市:022-12388
河北省:0311-12388
山西省:0351-12388
内蒙古:0471-12388
辽宁省:024-12388
吉林省:0431-12388
黑龙江省:0451-12388
上海市:021-12388
江苏省:025-12388
浙江省:0571-12388
安徽省:0511-12388-2
福建省:0591-12388
江西省:0791-12388
山东省:0531-12388
河南省:0371-12388
湖北省:027-12388
湖南省:0731-12388
广东省:020-12388
广西壮族自治区:0771-12388
海南省:0898-12388
重庆市:023-12388
四川省:028-12388
贵州省:0851-12388
云南省:0871-12388
西藏自治区:0891-12388
陕西省:029-12388
甘肃省:0931-12388
宁夏回族自治区:0951-12388
青海省:0971-1238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991-12388
二、天津市市长专线:022-12345
你好!如果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公司安排你每周工作6天并未违反《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强制性规定,但如果休息日安排你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休息日加班费。
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40、41、4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同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41、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即不得单方将你辞退)。
你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应当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而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二、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的意见,延迟复工期间(自2月3日开始计算),职工未提供劳动,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非自然月、周),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安排工作,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的,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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