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通知我与我终止劳动合同

2020-03-30 17:34    浏览次数:1817次


我和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是2020年2月28日,用人单位的老板在3月份用微信通知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我赔偿金呢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你没有该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你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是按照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认定的。但需注意,有时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会审查你有没有要求过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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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谢谢你的回复。我没有要求过用人单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也不想和这个公司再签合同了。而且他们也强制与我终止了劳动关系。所以,因为我没有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行为就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了吗?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此一节有可能会作为审查的要点。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合法,需要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如果违法,且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需要向你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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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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