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补偿

2020-03-25 16:07    浏览次数:2201次


2019年10月因手术休假,诊断证明已上交,是否应按病假工资发放;还有国庆法定假期是否也有带薪假,10月工资一分都没给;还有关于年假问题2019年8月工作已满1年,企业说没有年假,是否应有补偿,以及今年的年假补偿;还有当初签合同时约定的工资+房补,今年提出降薪是否违反合同(本人与3月底提出辞职,但并没有写辞职申请并签字)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回复如下:

 

一、如已请休病假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在休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

 

二、国庆假期如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如未加班,不享受额外的加班费。

 

三、如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如有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降薪是否合法,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具备正当理由。详见《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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