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深圳劳动法律知识

深圳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在线免费咨询_劳动律师在线解答精选

2023-03-29 11:51浏览次数:7516次作者: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法律咨询在线解答精选

 



工作一年半被辞退怎么赔偿

 

网友:你好 工作一年半被辞退 具体怎么赔偿呢?

2023-01-05 10:29

 

杨锦浩律师:你好!劳动者被辞退,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N)或者赔偿金(2N),以及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要看辞退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原因是否成立。

 

离职补偿或者赔偿的标准如下:

 

N: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N+1:在N的基础上加一个月工资。

 

2NN×2

 

详见《员工离职补偿/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01-05 10:40

 



公司搬迁,拒绝赔偿

 

网友:公司因政府征收,公司要搬迁到外省,我不愿去,公司出通告把我分配到公司当地分厂,工资待遇不变。由于我是做技术工种 去了分厂没有我的岗位跟工种,去了做一个普工,我也不愿意去。公司拒绝经济赔偿 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安排合理吗

2022-08-26 13:03

 

杨锦浩律师:你好!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80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不同意随同搬迁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N)。

2022-08-26 14:07

 

追问:问题是在深圳公司还有一个分厂在,打包要把我们分配到分厂,不论岗位工种。分厂那边没有我这个工种岗位,所以我不接受去分厂。公司也不给赔偿。还说不去分厂上班按旷工处理

2022-08-26 14:26

 

杨锦浩律师:如果能够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另外做出安置的,那就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了。

2022-08-26 15:25

 

追问:跟我现在的工种工作不一样,做技术的,分配到分厂就是做普工,劳动强度都不一样。这也能行吗。不能说随便安排个岗位就行了吧

2022-08-26 16:45

 

杨锦浩律师:但首先你是不属于上述公司整体搬迁到深圳市行政区域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果属于这种情形,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至于你说的调岗的问题,即使你不同意,但由于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因此还涉及不到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

2022-08-26 16:59

 

追问:那说说我的另一个公司给出的方案,。本人愿意跟随公司去江西,但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是这样的。员工做了几年 赔几个月的底薪,加班费那些不算上,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来赔偿。还有赔偿分10个月给我们,第一个月给20%,剩下的9个月给完。这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2-08-27 15:54

 

杨锦浩律师:公司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确实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支付周期也有点长。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97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是应当包括加班工资的。不过,协商本身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你不接受该方案,公司辞退你的,你就收集公司辞退你的证据,然后维权;如果公司不辞退你或者无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那看看公司有无《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然后考虑被迫辞职,进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2022-08-27 16:23

 



补偿金怎么计算

 

网友:公司约谈被辞退,已经工作1.72年,但公司只赔偿1个月工资,实际应该赔付多少,还有公司拖欠1年奖金未发,有签字合同该如何申诉,对于赔偿月工资是12月平均代发工资还是税前合同工资。

2023-02-10 13:56

 

杨锦浩律师:你好!首先,如果是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N”,详见《员工离职补偿/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二,“工作1.72年”,“N”的支付标准为2个月工资。第三,这里所称的“工资”,是指你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扣除社保、个税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顾名思义,“应得工资”,就是公司核算你每月在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个税等费用前的应发工资,既不是“合同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

 

至于奖金问题,如果你要追讨,可以在收集好证据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2-10 14:22

 



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网友:出差补贴是否可以算在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什么为准进行计算

2022-10-26 10:57

 

杨锦浩律师:你好!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个税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折算后,上不高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下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2-10-26 11:06

 

追问:请问公司每月发工资6500,但是劳动合同上基本工资为2360,其他为绩效,我应该怎样计算

2022-10-26 11:11

 

杨锦浩律师:按实际收入折算月平均工资,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基本上没太大关系。

2022-10-26 11:15

 

追问:公司报税7000,扣除五险一金这些到手6000,请问以哪个为准呢

2022-10-26 11:31

 

杨锦浩律师:既不是按照报税工资确定,也不是按照到手工资确定。上面已经说了,是应得工资,也就是扣除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个税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

2022-10-26 11:47

 



如何计算月平均工资问题

 

网友:企业将我在试用期辞退,我工作了1个月零7天,月工资为10000hr计算我的平均月工资按照,我本月工作8天的工作加上上月整月的工资除以2,请问合理吗? 例如我工作7天应得3400元,hr计算我的月平均工资就是(3400+10000/2 = 6700(月平均工资),然后按照劳动法给予我的补偿就是 2 * 0.5 * 月平均工资 = 6700元 请问是否合理,当本月不满月时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2022-08-10 13:31

 

杨锦浩律师:你好!3400元是7天的工资,hr在折算时却除以“2”,那肯定是不对的——这是最基本的计算平均数的数学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如果你每月应得工资是10000元,在没有被扣款(例如请事假或者迟到等)的情况下,那月平均工资就是10000元。

2022-08-10 13:43

 



年终奖是否算入平均工资

 

网友:现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补偿基数。在20225月发放过一笔年终奖金是2021年的,但2022年因效益问题,并未发放年终奖金,公司现在不将5月份发放的这笔钱计入算平均工资,是否合理?

2023-03-20 14:55

 

杨锦浩律师:你好!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97条的规定,劳动者已领取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就你的情况而言,2021年度的年终奖应当分摊到2021年的12个月里面去,而不是分摊到2022年的12个月里,所以这笔年终奖和你们现在折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该没多大关系。

2023-03-20 15:00

 

追问:这是2022年实际取得的收入,汇算清缴也是按照2022年口径做的个税申报。少了这笔,2022年也没有奖金,那实际补偿金基数少很多。

2023-03-20 15:04

 

杨锦浩律师:分摊到哪个期间里面,不在于何时取得这笔收入,而在于这是对应哪个期间的收入。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假如你们核算,发现20219月份公司少发了你1000元的工资,于是在发放20232月份的工资里给你补上了。难道这1000元算入20232月份的工资吗?

2023-03-20 15:09



 

代通知金的标准

 

网友: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公司协商离职,关于我的的未休年假补偿,法律上应该是3倍补偿,但是公司想要我强行修完年假再离职(拒绝支付3倍补偿)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拒绝强制休假,拿到3倍对应的年假补偿

2,例如我10月中下旬(未结束)被离职,那么N+1中的1是以9月工资计算还是10月工资计算呀

2022-09-27 17:02

 

杨锦浩律师:你好!首先,公司有权安排你休带薪年休假,只有不安排你休假,才需要向你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而且从立法的本意来说,是优先安排休假,而不是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此外,未休年假工资是按2倍计算,不是3倍。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N+1”中的“1”(代通知金),按你本人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022-09-27 17:07

 



换了3次签约公司主体,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网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经济赔偿金n+1的情况下,定义n的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劳动者与该工作单位签约期间曾变换了3次签约公司主体。如,202110月入职,截止20222月,共计转换劳动合同关系3次,实际上都是属于单位的不同公司主体。

2023-02-23 11:37

 

杨锦浩律师: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46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换了3次签约公司主体”是“非因本人原因”的,那么你可以要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023-02-23 11:51

 



同一集团调动,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网友:劳动者自愿从其他单位到我公司上班,我公司与其原单位隶属于同一集团,其与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年限会从其进入其他单位之日起开始计算吗。

2023-01-10 19:38

 

杨锦浩律师: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46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因为是在同一集团内部调动,所以在认定时,很可能会对劳动者有利一些。至于你强调的“劳动者自愿”,你们可以这样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将来诉诸司法程序以后,看司法机关如何认定。

2023-01-10 20:29




编辑整理&版权归属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常见问题精选:

·深圳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

·深圳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热线

·深圳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联系电话

·深圳各法律援助处(中心)联系电话

·深圳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投诉电话

·深圳网上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深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深圳哪些劳动争议事项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适用“一裁终局”

·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成本是多少

·怎样能快点解决劳动争议拿到钱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费谁来承担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收费标准




杨锦浩律师

所在地区:深圳-福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用工侵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10+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咨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给他留言>>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4次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