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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3:52浏览次数:51459次作者: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要回答在深圳打劳动仲裁请律师要多少钱的问题,必须分两部分来讲:第一部分是先分析一下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第二部分是现实当中在深圳打劳动仲裁请律师,通常律师会怎么收费。
(一)旧的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规范律师收费问题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该文件适用于广东全省,包括广州和深圳,同样适用该文件而执行相同的律师收费标准。虽说《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11月3日被废止,但自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直至2022年11月3日被废止,前后执行了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可以说,律师服务市场的收费机制和收费标准早已成型和确立下来了,以至于《实施办法》在2022年被废止,竟如此地悄无声息,在广东的律师圈里几乎没有泛起一丝波澜。因此,《实施办法》虽已被废止,但仍是谈律师收费标准问题时绕不过去的重要文件。
首先,根据《实施办法》,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则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其次,对于《实施办法》附件《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我们将其汇总成一张表格是这样的:
收费方式 |
业务类型 |
收费标准 |
计时收费 |
—— |
200-3000元/小时 |
计件收费 |
刑事 |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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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
||
备注:1.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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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诉讼(不涉及财产) |
3000-20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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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民事、行政诉讼(涉及财产) |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
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除计时收费方式以外)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
整个的收费标准我们就不做解析了,这里直接举例子进行说明吧!
假如一个劳动者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不涉及财产,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按照上表,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计时收费,标准是200-3000元/小时。按允许上下浮动20%计算,亦即可以在160-3600元/小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另一种是计件收费,适用民事、行政诉讼(不涉及财产)的标准,3000-20000元/件。按允许上下浮动20%计算,亦即可以在2400-240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
假如一个劳动者总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0万元费用的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按照上表,也是有两种收费方式,其中第一种还是计时收费,标准和上述一样,不再赘述。另一种也是计件收费,但适用的是民事、行政诉讼(涉及财产)的标准,亦即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算以后,应在5000-120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1000-8000元的基础费用,分别加上累加计算收取的费用4000元[(100000-50000)×8%]}。按允许上下浮动20%计算,亦即可以在4000-144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
依此类推,如果是一个劳动者总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万元费用的劳动争议案件,采取计件收费的方式,可以在10000-170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1000-8000元的基础费用,分别加上累加计算收取的费用9000元[(200000-100000-50000)×8%+(200000-100000)×5%]}。按允许上下浮动20%计算,亦即可以在8000-204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
综上所述,如果采取按件收费的方式,一个劳动者诉请确认劳动关系而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法定标准是可以在2400-240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标的额为10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定标准是可以在4000-144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标的额为20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定标准是可以在8000-204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律师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之后减半收取。也就是说,假设律师代理一个劳动者诉请确认劳动关系而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仲裁阶段收取了律师服务费5000元,那么,之后如果再代理一审案件的,就按照2500元的标准收费。
(二)最新的收费标准
上文已经交代,《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11月3日被废止了。具体来说,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的通告》(粤发改规〔2022〕11号),该文件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70号)等文件精神,部分价格管理文件已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管理需要。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等11件价格管理文件。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经笔者查看上述两个文件,其中,《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70号)的主要精神包括:“坚持市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均交给市场。”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中规定司法服务价格的定价部门是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但备注定价范围只包括“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律师服务收费。因此,综合来理解,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废止了《实施办法》,意味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从此全面放开,不再有政府指导价,而均实行市场调节价了。
这一点,从深圳市政府网站登载的内容也可以得到印证(见下图)。
从上文的介绍可知,即使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收费标准的跨度其实还是非常大的。例如一个劳动者诉请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可以在2400-24000元/件的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那就是说,上限和下限相差了十倍。这本身其实无可厚非,因为如上所述,《实施办法》是适用于全省的,而众所周知,广东省各个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差距非常大,因而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不可能一致。但出乎普通人意料之外的是,很多人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深圳律师的收费标准一定是全省最高的,如果以高者做对比,那可能确实如此。然而,收费低者也能低到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程度。这也充分说明,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其价格的上限和下限,都要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更高和更低,而且可能在各种价位的服务提供者都会有。
例如笔者曾经遇到一个标的额为20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不考虑允许上下浮动20%的问题,按政府指导价可以在10000元至17000元的区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1000+50000*8%+100000*5%—8000+50000*8%+100000*5%)。结合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这个案件收费在10000元至13000元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收取15000至17000元,就有一点偏高了,尤其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当然,这还要结合案情是否复杂、是否需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财产保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进行深入了解以后,笔者给出的报价是10000元,当时该劳动者未置可否,既未表示同意,也没有提出收费过高。次日,该劳动者表示接受10000元的价格,但表示先付5000元,剩余5000元在案件结束时再付。笔者对此不接受,因为这样一来,便不再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反而有点类似于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而如果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却不是这个标准,远比这高。深谈之后,该劳动者向笔者透露,他到*平大厦的律所走了一圈,那边很多律师的报价只有两、三千元。当然,他也知道“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所以并没有选择那些律师,但却希望笔者接受他提出的支付方式。当然,该劳动者也坦言,也有报价比笔者高甚至高的多的(12000元,15000元)!
上述例子,非常能说明深圳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收费标准及现况。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当我们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收费区间给出一个不高不低的报价时,总能发现当事人能从其他“同行”那里获得极低的报价。当然,这里的“同行”一定要打上引号,因为他们都自称为律师,但事实上真的是律师,还是那些法律咨询公司里的工作人员冒充的律师,笔者不敢肯定。此前,曾有过一个劳动者把一直对其自称为“律所”发给他的委托合同转发给笔者看,笔者一眼看见受托方根本不是律所,而且根本不是注册在深圳,而是一家注册在惠州的法务咨询公司。至于某音上很多视频账号自称为律师忽悠当事人的现象,则更是常有耳闻、见怪不怪。
不得不说,以笔者之见,虽然《实施办法》被废止了,但深圳律师的收费标准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除非官方制定并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原因在于,在《实施办法》执行的这十几年时间里,深圳律所收费的标准和水平已经成型了,对于购买过律师服务的人群,他们对于律师服务费已经有了价格标准和预期;而此前没有购买过律师服务的人群,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也还是这套价格机制和标准。因此,除非整个行业的收费标准都变了,否则只有你自己变,市场是不会接受的。这也是为何《实施办法》在2022年11月3日被废止,竟然几乎没有泛起一丝波澜的原因所在。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真的对律师收费问题全面放开,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诸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部分特殊民事案件都不再禁止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方式的话,笔者认为,这可能才会对律师服务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或许能使律师行业迸发新的活力和生机。不过,政策口径是否真的全面放开了,也不能仅从文件上看,可能还是需要通过具体的事件来进行判断!
- end -
(文中部分插图来自互联网。如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杨锦浩律师
所在地区:深圳-福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用工侵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10年+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咨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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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通过签订借款协议将尚欠的工资转变成公司对员工的借款,很难说一定违法而无效。当你们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之后,即表示你们对此是认可的。由此,所欠款项的性质将发生变化,即由工资变成借款。显然,法律对于工资和借款的保护力度是截然不同的。具体而言,劳动者追索工资,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索要借款,则只能按普通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进一步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索要工资和在普通民事案件中追索借款,二者在举证责任、维权成本和难度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您好,咨询一下,公司把欠薪转变成借款协议,约谈每个员工签名同意。是否涉及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麻烦您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