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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递交仲裁申请指引

2024-08-04 16:44浏览次数:1159次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递交仲裁申请须知

 

递交仲裁申请方式包括:预约递交、邮寄递交、网上递交三种方式。请按本平台入口扫下图二维码流程指引,完整录入当事人、仲裁请求、管辖机构、送达地址、调解意愿等信息。


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


一、各类递交方式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预约递交

 

1.请携带齐备的书面申请材料和证据,在预约时段前15分钟到达预约的仲裁机构现场办理递交事宜。如劳动者本人递交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供核验;如为代理人递交的,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证件、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供核验。

2.如无法在预约时段前往现场递交申请的,请提前在本平台取消该申请。如60天内在本平台的爽约记录满3次的,自第3次预约时间起1个月内不可选择预约递交。

3.请按本平台“材料列表”的相关要求,结合仲裁申请的实际情况,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要求详见下表:

 

名称

提交要求

备注

存在形式

份数

仲裁申请书

原件

N+1

N为被申请人加第三人之和(下同);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纸质版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在线生成版申请书须申请人在线电子签名;

◆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纸质版申请书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纸质版申请书的仲裁请求需与本平台填写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工资类请求须明确金额,注明涉及时间段,如: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注册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须有委托人本人签名,在线生成版授权委托书须有委托人在线电子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证件

复印件

1

◆须体现证件有效期;

◆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执业证;

◆代理人为近亲属或一般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律师事务所所函/法律援助公函

原件

1

◆须加盖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处公章。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般公民代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需核验原件。

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

原件

1

 

被申请人注册信息

复印件

1

◆被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注册登记资料,需显示打印日期,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原件

1

◆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也可在线电子签名;

◆收件地址应明确,需具体到房号或门牌号。

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原件

N+1

◆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也可在线电子签名。

证据清单

原件

1

◆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提交人”处签名;

◆清单内容与递交的证据应当一致。

集体争议除以上证据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员工代表推举书

原件

1

可在线推举员工代表后生成电子版,所有申请人在线签名确认;或所有申请人到现场签名确认。

仲裁请求明细表

原件

N+1

须全部员工代表签名,也可在线签名。

 

说明:

1.因公或非因公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的亲属关系证明、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死亡证明或工伤认定书等;

2.如使用本平台在线生成功能,生成的电子版需在线电子签名确认;如提交纸质材料,可以在本平台“仲裁指引”→“参考模版下载”下载相关文书(模版)填写并签名。

 

(二)邮寄递交

 

1.请根据本平台“材料列表”的相关要求,在线生成或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应确保名称与内容一致、内容清晰且连续,如有多页的,请先扫描成一份文件后上传。

2.已在线生成或上传的材料无需邮寄,如邮寄纸质材料的,仲裁机构以上传或在线生成的材料为准。但承办仲裁机构对前述材料有其他要求的,以承办仲裁机构通知为准。

3.请自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按下述“证据提交要求”邮寄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逾期未邮寄的,该申请可能被系统自动退回。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在“仲裁指引”→“仲裁机构信息”中查看。

 

(三)网上递交

 

1.目前,网上递交方式仅适用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

2.请按要求在线生成或上传相关材料、证据。上传的材料、证据应确保名称与内容一致、内容清晰且连续,如有多页的,请先扫描成一份文件后上传。

3.选择网上递交的,无需另行递交纸质仲裁申请材料、证据。但承办仲裁机构另有要求的,以承办仲裁机构通知为准。

 

二、证据提交要求

 

(一)申请仲裁的,应提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以及证明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其中,证明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清单、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银行交易清单)、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聊天记录等。

 

(二)请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证据名称、排列顺序、页数与证据清单载明的内容一致,确保证据内容清晰、连续。

 

(三)预约或邮寄递交的,请按“N+1”份数提交纸质证据,并在同类证据首页标注该类证据总页数。每份证据均需标注,且确保每份证据的内容、排序、页数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10人以上集体争议的注意事项,请在本平台“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须知”,查看《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指引》。

 

(二)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查询路径:

1.注册地为深圳市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请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查询、打印。

2.注册地为深圳市外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请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3.其他用人单位的,请登陆其主管单位官网,查询打印。

 

(三)如需申请法律援助,请到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您可电脑端登录本平台,在“我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指引”→“法援机构信息”处查看《深圳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申请法律援助需另行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据以及其他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具体以法律援助机构的相关要求为准。


· 深圳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 深圳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 深圳各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地址电话

· 深圳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指引

· 深圳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 深圳各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热线

·深圳社保人工咨询和投诉举报热线



~2~

常见问题


一、哪些仲裁案件可在平台申请仲裁?

二、平台的登录途径有哪些?

三、选择邮寄递交、预约递交、网上递交有什么区别?

四、不同仲裁案件类型如何选择递交方式?

五、提交仲裁申请后如何更改递交方式?

六、无法按预约时间到仲裁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怎么办?

七、选择邮寄递交但未及时寄出仲裁申请材料怎么办?

八、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如何在本平台申请仲裁?

九、集体争议案件如何增加新的申请人?

十、如何在线签收仲裁文书?

十一、谁有权限在线签收仲裁文书?

十二、关联案件时提示关联码不存在怎么办?


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


一、哪些仲裁案件可在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请仲裁?

答:属深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可在本平台进行申请。具体管辖划分情况PC端请查看“我要仲裁—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须知—深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划分”。小程序请查看“使用指引—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须知—深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划分”。

 

二、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登录途径有哪些?

答: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劳动关系一劳动人事仲裁一深圳市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服务平台”,即可跳转至平台首页,点击右上侧“登录”,按提示方式登录。

2.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劳动争议处理”,按提示方式登录。

 

三、申请仲裁时,选择邮寄递交、预约递交、网上递交有什么区别?

答:预约递交、邮寄递交、网上递交系递交仲裁申请材料的三种不同方式。申请人或代理人需按本平台流程指引,完整录入当事人、仲裁请求、管辖机构、送达地址、调解意愿等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在选择相应的递交类型。

选择预约递交的,申请人或代理人需携带书面材料和证据,在预约时段到达相应的仲裁机构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选择邮寄递交的,申请人或代理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邮寄书面的申请材料;

选择网上递交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在平台选择在线生成或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无需再另行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材料(网上递交当前仅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案件可用)。

具体递交要求PC端请参阅“我要仲裁—仲裁指引—递交仲裁申请须知”。小程序请查看“使用指引—仲裁指引—递交仲裁申请须知”。

 

四、不同仲裁案件类型如何选择递交方式?

答:个人争议(包含劳动者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诉劳动者)网上申请时,递交类型可选择邮寄递交或预约递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案件还可选择网上递交。

集体争议(10人以上且推举员工代表进行仲裁活动的),网上申请时请选择预约递交。

 

五、提交仲裁申请后如何更改递交方式?

答:您可在本平台“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点击“修改申请—递交信息”,修改“递交类型”,并根据平台流程指引完成相应操作。其中,如将预约递交修改为其他递交类型的,请至少在预约时间前1日进行修改操作;如将邮寄递交需更改为其他递交类型的,请在书面申请材料寄出之前进行修改操作;如将网上递交修改为其他递交类型的,请在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前进行修改操作。

 

六、无法按预约时间到仲裁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怎么办?

答:若无法按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请至少在预约时间前1日在平台“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点击“修改申请”,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修改“递交信息”处的“预约时间”,在新的预约时间前往相应的仲裁机构现场提交。如需更改递交类型,请按照问题五的指引进行操作。

注意:未按预约时间前往相应仲裁机构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当次预约递交申请将自动失效,并在本平台被记录爽约。申请人仍需提交仲裁申请,可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点击“重新申请”,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递交类型。如60天内在本平台的爽约记录满3次的,自第3次预约时间起1个月内不可再选择预约递交。

 

七、选择邮寄递交但未及时寄出仲裁申请材料怎么办?

答:选择邮寄递交的案件,如仲裁机构在提交网上申请之日起20天内未收到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当次邮寄递交申请将自动失效。申请人或代理人仍需提交仲裁申请的,可在平台“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点击“重新申请”,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递交类型。

 

八、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如何在本平台申请仲裁?

答:1.如员工均委托相同的律师进行仲裁活动(即不推举员工代表),请参照个人争议网上申请流程处理;

2.如员工需推举员工代表进行仲裁活动,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网上申请:

1)全体申请人商议确定员工代表人选及权限,由其中一名员工代表或代理人在服务平台创建集体争议案件;

2)创建人录入被申请人信息、共同请求、员工代表信息等,并在“员工代表”栏点击右侧的“分享案件”按钮,将形成的二维码分享给其他申请人;

3)所有申请人(包含作为创建人的员工代表)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该集体争议案件,在线签名推举员工代表,并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和仲裁请求等信息后提交;

4)所有申请人均确认提交后,创建人需完善并核对录入的所有必填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请。

 

九、集体争议案件如何增加新的申请人?

答:集体争议案件书面仲裁申请材料未提交前,可在本平台按以下步骤增加新的申请人:

1.创建人登录本平台,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点击“修改申请”进入案件,点击“员工代表”栏右侧的“分享案件”按钮,将形成的二维码分享给新的申请人;

2.新的申请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该集体争议案件,在线签名推举员工代表,并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和仲裁请求等信息后确认提交;

3.创建人确认无误后再次提交集体争议案件申请。

 

十、如何在线签收仲裁文书?

答:当事人或代理人同意电子送达的,请在收到文书签收提醒短信后,登录服务平台,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并点击“去签收”。如已预留签名,系统将自动展示送达回证,点击【下一份】可查看实际送达的文书;如未预留签名,请根据弹框提醒进行预留签名,签名完成后可返回文书中心进行签收。签收完成后可在该案件的文书中心查看相关文书。

 

十一、谁有权限在线签收仲裁文书?

答:当事人或代理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在收到文书签收提醒短信后,均可登录服务平台,在“案件列表—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完成在线签收。若申请人或代理人其中一人已完成在线签收仲裁文书,其余人均可在服务平台“案件列表—我的案件”中找到对应案件,在该案件的文书中心查看相关文书。

注意:代理人仅可在线签收提交授权材料之后仲裁机构电子送达的仲裁文书。

 

十二、关联案件时提示关联码不存在怎么办?

答:代理人复制输入关联码后,检查前后是否有空格。手动输入关联码时,需注意区分大小写LI,防止混淆。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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