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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21:23浏览次数:243338次作者:深圳劳动律师
~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深圳市劳动局)
联系电话:0755-88123310(工作联系);0755-12333(咨询投诉)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zrlzybzxf@hrss.sz.gov.cn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深圳人才园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福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东大楼21楼 |
0755- 82918158 82918291 |
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 |
0755- 25438345 0755- 25438399 (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 |
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 |
0755- 26665374 |
盐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四楼 |
0755- 25228431 (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25228211 (劳动信访、劳动仲裁咨询) 25554687 (就业政策咨询) |
宝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大楼东座5层 |
0755- 29999901 (政务公开) 29990000 (咨询投诉) |
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 |
0755- 28917170 |
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 |
0755- 23336155 (劳动诉求信访) 23332027 (人才引进:转1-2-0) 23336136 (就业政策咨询) |
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
0755- 84622204 (咨询投诉) 85213150 |
光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办公区主楼5-6楼 |
0755- 88211835 23421877 |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管委会一号楼1217 |
0755- 28333407 28333104 |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 |
0755- 22100665 |
常见问题精选:
~3~
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投诉邮箱
单位名称 |
执法投诉邮箱 |
办公时间 |
福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lzyj@szft.gov.cn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 —12:00 下午2:00 — 6:00 (节假日除外) |
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lh_rzj@szlh.gov.cn |
|
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盐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宝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lzyj@baoan.gov.cn |
|
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lgrlzyj@lg.gov.cn |
|
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szlhrlzyj@szlhq.gov.cn |
|
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4:00-17:30 |
光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zjbgs@szgm.gov.cn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 —12:00 下午2:00 — 6:00 (节假日除外) |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dpxqshjsj@dpxq.gov.cn |
|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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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
电话 |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 |
0755-12348 |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
0755-12348 |
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
0755-83340148 |
罗湖区法律援助处 |
0755-25541449 |
南山区法律援助处 |
0755-26411958 |
盐田区法律援助处 |
0755-25350148 |
宝安区法律援助处 |
0755-27786696 |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 |
0755-28917148 |
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 |
0755-23778294 |
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0755-85211551 |
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 |
0755-23420161 |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
0755-85213237 |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律师提示:
1、如果是无故拖欠工资、未按法律规定执行休息休假制度、侵害女职工权益等劳动违法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附:深圳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2、申请仲裁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附:深圳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地址和电话)。
3、如果是未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咨询或者投诉(附:深圳市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4、如果是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题,可以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投诉。
5、深圳市各区及各街道均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后还可以申请调解(附:深圳各区及各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联系地址和电话)。
杨锦浩律师
所在地区:深圳-福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用工侵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商业秘密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10年+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咨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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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九十九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一次性赔偿的,应予支持,但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具体情况酌情进行确定。”
上班期间,前几个月的工作失误,一直没扣款,辞工以后工厂统一一起扣,这样合不合理
离职工资的支付不太一样。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至于损失扣款问题,首先,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99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是有权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一次性赔偿的。其次,根据该条规定,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具体情况酌情进行确定。因此,你所说扣款达到损失的50%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你的过错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于该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作出司法裁判。
工作期间造成的损失,公司扣款高达损失的百分之五十,合不合理
工作期间造成的身损失,员工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八月工资还没发,九月底已经辞职,也没签劳动合同,而且以各种理由扣钱,扣款高达百分之五十,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请劳动局出面,拿回工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6条第2款、第11条第1款以及第12条的规定,如果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至今尚未发放8月份的工资的,应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深圳某公司现在为止八月份的工资都还没发,账上有钱都不发啊,全都拿去买材料或者拿去其他公司做周转,请问这个是否已违法
从劳动合同的该条约定来看,尚无法确定你们是否已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同时,更无法确定加班工资支付是否足额,因此,你还是可以主张该周六的加班工资的。但你首先要证明加班事实存在或者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2019年4月入职某公司,至2021年9月离职,这期间每月月底的周六都正常上班8小时,也就是每月超出法定工作时长8小时,协商加班费被拒,理由是合同中有一条:“综合计时工资制员工周六加班工资需要在入职时的综合工资中一并约定,以便于甲方薪资的核算。底薪作为加班费基数的标准,岗位津贴、福利及奖金等项目不列入加班费的计算范畴”。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拿到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