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你好!首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19年修正)第15条第2款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必须先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此时劳动者才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是指应发,而非实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你好!如电话解答中所说,你的用人单位另找一家公司代缴社保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但用人单位违法与你想要达到的目标之间还有距离。因此,最好还是先看看怎么补救,继续申领补贴。
你好!只要实际出勤并正常提供劳动,就应支付劳动报酬。当然,未按规定打卡,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但不应据此不发工资。
你好!首先,你可以同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公司,表明你不同意公司作出“停工留职”的安排、并明确要求公司安排你复工的态度。同时可以提出,公司单方决定让你“停工留职”,侵害了你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其次,如果公司既不同意让你复工,而且也不会主动辞退你,就是打算让你无限期停工待岗的,你可以考虑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
你好!那你可以自己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就不发工资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该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你好!建议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如果公司拒不出具,则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如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像等),然后才好维权。
你好!首先,是否属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范围,与你是否为应届生没有关系。你称“在转正前后签订了竞业协议”,也就是说,签订协议是你在职的时候,那时你应该已经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而且在你入职以后即已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的。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三类:1.高级管理人员;2.高级技术人员;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简而言之,如果你属于上述三类人员,那公司与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不违法;但如果你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的,则公司与你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应为违法而无效。当然,“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很宽泛。
你好!为保证解答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本站现阶段只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法律咨询的解答。敬请见谅!
你好!如果是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那很难说公司违法。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搬迁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你好!首先应当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如果公司拒不出具,则应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证据,然后才好维权。
你好!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6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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