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2021-12-02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2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