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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劳动仲裁委员会电话号码_湛江劳动仲裁网上申请入口

2024-09-30 09:52浏览次数:2738次作者: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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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湛江各劳动仲裁机构地址电话表

二、如何在手机上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三、仲裁常用文书免费下载

四、劳动人事仲裁须知

湛江劳动局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指引

湛江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联系方式汇总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湛江各劳动仲裁机构地址电话表

 

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湛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

0759-

3119250

湛江市赤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赤坎区海园路20号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9-

8208188

湛江市霞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政府1号楼8805

0759-

217376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232306

0759-

3199704

湛江市坡头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91

0759-3950354

湛江市麻章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育才南路13号副楼一层

0759-2733097

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吴川市文明路大塘公园西侧

0759-

5586830

遂溪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湛江市遂溪县中山路157

0759-

7754698

廉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

 

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城大道142号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0759-

8812628

徐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徐闻县徐海大道迈颜仔路段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6

0759-

4813323

 


如何在手机上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01

扫描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02

选择办事”-“专项服务”-“调解仲裁


03

选择申请调解申请仲裁


04

进入在线申请调解界面


05

选择个人


06

选择相应行政区域


07

开启人脸识别


08

进入调解界面,填写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及上传其他资料


另外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微信小程序

还有以下隐藏功能

 

1、计算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年休假天数

工伤待遇计算器、经济补偿计算器、年休假天数计算器等计算辅助功能,当事人简单输入个人入职时间、工资标准、工伤等级等就可得出相应待遇,让合法权益更有预期。


 

2、线上变更、撤回仲裁请求

在各类申请过程(未办结)中,可因个人情况需求提出增加变更/撤回请求、中止/恢复审理、追加当事人等申请,无需现场办理。



3、查询省内代理案件进程

如果你是律师,可以直接查询到自己在全省范围内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进展情况。

 

 

仲裁常用文书免费下载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doc

2、答辩书.doc

3、放弃(减少)答辩期同意书.doc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5、授权委托书.doc

6、举证通知书.doc

7、证据清单.doc

8、撤回仲裁申请书.doc

9、集体争议仲裁申请书.doc

10、集体争议授权委托书.doc

 


湛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劳 动 人 事 仲 裁 须 知

一、申请须知

1、申请仲裁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3)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4)该劳动人事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本委受理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1、仲裁申请书(反申请书):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需提交:(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仲裁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用人单位的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需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4、当事人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纸张均用A4规格仲裁申请书(反申请书)及证据除向本委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三、委托代理人须知

1、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代理人资格由本委进行审查。

2、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人事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本村(居)委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

4、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

5、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委托工作人员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相关工作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当事人委托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为代理人的,应提供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开具的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公民代理人参加劳动人事仲裁活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报酬。当事人与代理人应签订不收费的协议书,并提交仲裁委员会。

四、风险提示

1、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备的,应按要求补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审理

3、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请求的事项仲裁委员会不予审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请求范围;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仲裁请求,将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4、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了,经庭审发现其申请已经超过仲裁时效的,该仲裁请求也不会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5、当事人委托其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及增加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或者提出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事项的,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向仲裁庭提供的证据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完成;逾期提供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不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有关事实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7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作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作缺席裁决。根据案件处理需要,劳动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有正当理由并经本委批准可以不到庭外,劳动者本人仍应到庭参加仲裁庭审,否则将要承担因其未到庭导致案情调查不清楚的不利后果。

8、当事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果联系方式及地址变更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仲裁办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邮编:524043

仲裁咨询电话:(075931192503119253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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