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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赔偿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广东高院典型案例]

2023-04-27 17:04浏览次数:4122次作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05某物流公司诉黄某等人劳动争议案

——民事侵权赔偿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基本案情

 

谢某为某物流公司的司机,物流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谢某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被认定为工伤。谢某的家属黄某等人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承担583111.57元赔偿责任。此后,黄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保险待遇。物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主张黄某等人已获得民事侵权赔偿,无权再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裁判结果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物流公司未为谢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该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谢某家属获得民事侵权赔偿而减轻或免除。遂判令物流公司向黄某等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97788元。

 

典型意义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主体责任不因权利人获得民事侵权赔偿而免除。本案对于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具有推动作用。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合同解除等多个方面。案例共9个,主要包括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支持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规制竞业限制人员行为、规范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倡导企业通过公平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以及准确界定破产企业职工优先破产债权范围等内容,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信心与决心。

 

据了解,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0399件,同比呈下降趋势。

 

01唐某诉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

02某电子公司诉甘某劳动争议案

——竞业限制期限内入职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需承担违约责任

03某贸易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应认定无效

04某汽车公司诉江某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合理调岗属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05某物流公司诉黄某等人劳动争议案

——民事侵权赔偿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06某卫浴公司诉黄某某劳动争议案

——入职竞争企业窃取商业秘密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07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劳动争议案

——以公司股权变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08张某诉某农业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张的善后事务工资报酬不属于职工优先破产债权

09冯某某诉某食品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报酬员工未提异议不应视为默认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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