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劳动争议经典案例

入职竞争企业窃取商业秘密应承担赔偿责任[广东高院典型案例]

2023-04-27 16:54浏览次数:3489次作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06某卫浴公司诉黄某某劳动争议案

——入职竞争企业窃取商业秘密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黄某某为中山一厨卫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20211021日,黄某某与某卫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上班第一天,黄某某就将公司电脑中1000多份文件上传至其个人百度网盘,包括产品高清图、报关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1023日,黄某某从卫浴公司离职。

 

裁判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身为与卫浴公司经营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隐瞒身份入职,将包含卫浴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资料上传至其个人百度网盘,违反双方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合双方约定和黄某某的行为情节,判令黄某某向卫浴公司赔偿50000元。

 

典型意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劳动者对在工作中获知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若公开、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的处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的劳动者具有惩戒示范作用,倡导企业通过公平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合同解除等多个方面。案例共9个,主要包括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支持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规制竞业限制人员行为、规范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倡导企业通过公平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以及准确界定破产企业职工优先破产债权范围等内容,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信心与决心。

 

据了解,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0399件,同比呈下降趋势。

 

01唐某诉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

02某电子公司诉甘某劳动争议案

——竞业限制期限内入职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需承担违约责任

03某贸易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应认定无效

04某汽车公司诉江某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合理调岗属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05某物流公司诉黄某等人劳动争议案

——民事侵权赔偿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06某卫浴公司诉黄某某劳动争议案

——入职竞争企业窃取商业秘密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07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劳动争议案

——以公司股权变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08张某诉某农业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张的善后事务工资报酬不属于职工优先破产债权

09冯某某诉某食品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报酬员工未提异议不应视为默认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2次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