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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2:52浏览次数:43966次作者: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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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投诉欠薪等劳动保障问题:
一、拨打河源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
0762-3238333 |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分局 |
0762-3600323 |
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0762-3133238 |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3323636 |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8808938 |
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7814309 |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4337036 |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6881601 |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0762-5632267 |
二、登录“广东省劳动者互联网举报投诉平台”
广东省劳动者互联网举报投诉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online-service?moduleId=4
劳动者登录后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后点击劳动关系一栏——在欠薪举报投诉下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诉预登记、举报预登记或匿名举报反映诉求即可。
三、登录“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1.第一步:在微信下拉界面中搜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2.第二步:找到打开后,首次登录需要实名注册;
3.第三步:点击“添加线索反映”开始反映问题,注意区分行业领域,按实际情况选择工程建设领域或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的基本情况尽可能写清楚,拖欠工资的单位、时间段和金额要尽可能精确。
平台收到欠薪线索后,会自动流转到欠薪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进行核处。
四、拨打河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劳动者直接拨打12345(河源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接向接线员反映诉求,由接线员登记诉求后转到欠薪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核处。
五、劳动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反映诉求
劳动者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诉求,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邮箱地址为:hy32389309@163.com。
治理欠薪!河源公布3宗典型欠薪案例
为推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我市用人单位依法诚信用工的良好氛围,增强用人单位法治意识,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结合近期案件查办情况,特选取3宗典型欠薪案例向社会公布,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我市各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关心、关爱、爱护劳动者的良好舆论氛围。
典型案例一:
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16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接到曾某等16名工人投诉,反映被龙川县某宾馆、龙川县某酒店水电安装工程项目拖欠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工资约20万元。
【处置情况】
2023年1月18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按程序立案受理。经查,龙川县某宾馆、龙川县某酒店水电安装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陈某共涉嫌拖欠16名工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共计182175元工资。2023年2月13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依法向陈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拖欠的工人工资,其逾期未整改。
2023年4月11日,因陈某在足额拿到工程款及人工费用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属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人工资,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按程序将该案移送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2023年5月5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2023年6月16日,陈某家属积极筹措到182175元资金。2023年8月11日,陈某委托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代发,最终曾某等16名工人的工资通过银行批量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到位,工人诉求得以圆满解决。因陈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已结清拖欠的工人工资,被免除处罚。
典型案例二:
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15日,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接到余某贤投诉,反映被河源市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7月至8月2805元工资。
【处置情况】
经查,河源市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现已停业,该公司共拖欠28名工人2023年7月至8月份8.9502万元工资。
经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积极协调,该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即该公司承诺于2023年9月底前结清拖欠的员工工资。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支付了28名工人2023年7月份5.5925万元工资,剩余28名工人2023年8月份3.3577万元工资逾期未支付。
2023年10月8日,针对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余下的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3年11月22日,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再次责令该公司支付清余下的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2023年12月1日,涉案员工向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反映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经常开着豪车出入高消费场所,手头宽裕,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员工工资。鉴于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立即与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立即致电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责令其尽快支付清余下的员工工资。
2023年12月3日,经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和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积极协调,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结清了余下拖欠的3.3577万元员工工资,员工诉求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案例三:
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6日,东源县某商业广场装修工程项目何某等74名工人前往河源市东源县人社局反映被该项目建设单位河源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刘某共拖欠74名工人约184.02万元工资。
【处置情况】
经查,2020年4月,该项目建设单位河源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刘某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并将该商业广场装修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陈某。随后包工头陈某招用74名工人进场施工。2020年7月,包工头陈某及其工程队提前退场。退场时该项目建设单位实际经营人刘某未结清工人工资。
2020年8月6日,河源市东源县人社局予以立案。2020年8月18日,河源市东源县人社局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河源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0年8月27日,河源市东源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清拖欠的工人工资,该公司未支付。经多次催促,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刘某一直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仍拖欠67名工人合计约151万元工资。
涉案期间,该公司设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收到236.87万元的转账后,实际经营人刘某授意公司财务将其中163万元转至其父亲银行账户,后其父亲将其中68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因刘某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0年11月23日,河源市东源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东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9月7日,刘某被逮捕归案;2022年11月2日,因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2月3日,针对刘某的上诉,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涉及的工人工资有待拍卖刘某相关资产予以解决。
【用工警示】
劳有所得,劳有所获,是每个劳动者最朴实的愿望。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会影响劳动者自身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社会诚信缺失。
为商之道,诚信是金。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规范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管理行为,才能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使用人单位自身走得更为长远,从而进一步做强、做大,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河源市人社局希望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勿触碰恶意欠薪“高压线”和“红线”,让劳有所得真正落到实处。若存在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还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辖区内各政府职能部门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纳入用人单位在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从而陷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被动处境。
【维权提示】
同时,河源市人社局也在此提醒我市广大劳动者:一是请平时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具体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等,确保一旦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在前往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不出现因投诉材料不齐全需补充证据材料的情况。二是请依法理性维权。一旦遭遇欠薪,请务必依法理性维权,因为采取过激行为只会使问题复杂化,不利于诉求的及时解决,处置欠薪问题,依法办案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只有积极配合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才能确保诉求及时得以解决。三是若工资结算上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诉求。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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