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2021-03-31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而对于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6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而对于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