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入职时用方人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

2021-02-01 12:17    浏览次数:1793次


您好:入职时用方人沒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我离职沒有给用方人写辞职报告,用方人说不给我开工资,用方人这样做是合法不合法?我离职沒有写离职书是合理吗?用方人可以不给我工资吗?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在入职后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其次,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须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要求书面形式(写辞职报告)。而如果并非在试用期内辞职,则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如果你未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当然,这是指由于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才需要赔偿;如果未造成损失,则无须赔偿。因此,即使在你未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扣发你的工资。就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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