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无赔偿

2021-12-17 06:31    浏览次数:1576次


我是广州恒域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名安全员,我司目前正在承接阳江碧桂园藏珑府项目,因公司原因,需要裁员,但无任何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建议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解雇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公司拒不出具,则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如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像等),然后才好维权。


9
网友 发布于
您好!我于2018年7月2日入职该公司,至今近四年,如被辞退,该司应该如何赔偿?是按在该司打工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每月的应得工资(扣除社保费、税金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同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97条第1款的规定,“月工资”中还应包括“加班工资”和“已领取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 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折算后,上不高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月工资×工作年限。


6

劳动法答疑

关于我们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198-4265-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