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02-10 13:56浏览次数:1000次
公司约谈被辞退,已经工作1.72年,但公司只赔偿1个月工资,实际应该赔付多少,还有公司拖欠1年奖金未发,有签字合同该如何申诉,对于赔偿月工资是12月平均代发工资还是税前合同工资。
你好!首先,如果是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N”,详见《员工离职补偿/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二,“工作1.72年”,“N”的支付标准为2个月工资。第三,这里所称的“工资”,是指你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扣除社保、个税等费用前的工资标准)计算。顾名思义,“应得工资”,就是公司核算你每月在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个税等费用前的应发工资,既不是“合同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
至于奖金问题,在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