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2021-04-01 20:29    浏览次数:1870次


我是去年10月份进入公司上班的,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手续,前几天老板突然拿出一份任命书让我签,里面主要是描述副总的职责,最后是说使用到5月31号,不合格就让我离开,因为我考虑到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再说我也有信心干好,就签了,我现在觉得他是在故意整我,半年都过去了,突然又这样搞,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首先,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其次,如果公司以你“不合格”为由将你辞退,到时要求公司向你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最后,提示一下,按你所述情况判断,你与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应该不是劳务纠纷,而是劳动争议。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4

劳动法答疑

关于我们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198-4265-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