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咨询公司裁员已签赔偿协议、但到期未支付事宜(个人或集体仲裁)

2024-01-15 15:22    浏览次数:226次


律师您好,坐标深圳南山区,我与同事约 8 人,于去年 9 月 8 日当天被公司裁员,且均签有裁员赔偿(n+1)协议,盖有公司公章,协议上写着最晚于去年11月底之前支付赔偿,延期则需赔偿利息;与此同时,公司在 2022 年有跟全体员工签署(本质上为强制性)为期 6 个月降薪 20% 的协议,且承诺半年后将降薪的部分连带利息一并偿还,但也逾期至今,被裁员时仍未偿还。


目前听闻公司可能会在近期被法人卖出,因此想咨询一下:

  1. 仲裁有效期是 1 年吗?超过 1 年,是否还能申请?
  2. 如果公司被卖出或已申请破产,是否还来得及申请仲裁?若是,被仲裁对象仍为原公司吗?
  3. 相比个人仲裁,与同事相约集体仲裁,流程上是否更快?集体仲裁,具体要怎么做?

感谢您的聆听,诚挚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首先,仲裁时效是1年,按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自公司未按期支付相关款项时开始计算。超过1年仲裁时效,仍然可以申请仲裁并获得受理,但最终相关请求会被驳回。其次,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公司被卖出具体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指股东出让股权,那不会对你们与该公司进行仲裁或者诉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第三,个人争议案件和集体争议案件,在处理周期上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如果是集体争议案件{劳动者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首先要推举35名员工代表,然后同样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材料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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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感谢杨律师的专业解答!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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