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合同,并以业绩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
2022-01-0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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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入职三个月没有签过合同,现在公司在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想以试用期期业绩不合同为由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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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其次,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的,则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将其辞退的证据(如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像等),然后才好维权。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双方约定了试用期,以及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均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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