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提供材料明细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的,请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和《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律师代理的,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函件。(下列人员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证据及证据清单(申请人自留底一份)。
(4)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查询);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民政局查询)。
(5)与案件相关的其它材料。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的,请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律师代理的,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函件。(下列人员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4)证据及证据清单(申请人自行留底一份)。
(5)与案件相关的其它材料。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