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1-06-23 10:36浏览次数:2041次
入职上班两个月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还说多加一个月试用期,这不是明显坑我,到时候给个试用不合格通知,就会被辞退了吧
你好!回复如下:
1.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附:深圳市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投诉电话。
2.用工后超过1个月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延长。如果公司以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那你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由公司负责举证的。若举证不能,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