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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2 23:42浏览次数:1768次
公司仍然认为我在试用期,并没有给额外补贴.也就是说,试用期后的工资既没有发够,离职也没有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下,除了补工资等,公司应该赔付n+1还是2n+1,2n+2的赔偿.多谢啦!
你好!回复如下:
1.关于试用期满后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报酬的问题,可以按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的劳动报酬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差额。
2.用人单位辞退你,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N);如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再支付代通知金(N+1)。如构成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应向你支付赔偿金(2N)。